我國現行稅法沒有偷稅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1)對偷稅、抗稅都有定義。筆者認為偷稅漏稅只是字面上名稱的區別,但本質是壹樣的,國家機關的處罰也是壹樣的,但偷稅漏稅是很不壹樣的。從世界各國立法來看,將納稅人不履行依法納稅義務定性為“偷稅”的情況並不多見。韓國的稅收犯罪處罰法規定了偷稅漏稅罪。“偷稅,是指以欺騙等不正當行為逃避納稅或者接受退稅、免稅的行為。”德國稅法第370條對偷稅漏稅作了具體規定。根據第三百七十條規定,偷稅罪的主體是負有納稅義務的人,包括負有為自己納稅義務的人和負有為他人納稅義務的人。《俄羅斯聯邦刑法典》規定的稅收犯罪只有兩種,即第198條和第199條規定的公民偷稅罪和逃避繳納對組織征收的稅款罪。我國臺灣省地區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偷稅罪,是指納稅人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偷逃稅款的行為。
二、中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擅自偽造、變造、隱匿、銷毀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報支出、漏報、少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謊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第六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屬於抗稅行為,稅務機關除追繳其拒繳的稅款和滯納金外,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拒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補繳稅款,但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原因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情況下,征兵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這篇文章是針對逃稅的。
4.“關於實施
第三,偷稅漏稅的區別
偷稅是行為人以逃避國家稅收為目的的故意行為,而偷稅是納稅人無意中未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屬於無意識的過失。針對騙稅行為,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有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的,由稅務機關追回其騙取的退稅款,並處騙取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在規定期限內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以停止辦理出口退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且逃稅只要補交漏交的稅和滯納金就可以了。
逃稅的原因壹般有:
1.納稅人不了解或不熟悉稅法和財務制度的規定,或因粗心大意或工作馬虎而誤用稅率、遺漏應稅項目、低估應納稅數量、銷售額和營業利潤。
2.由於特殊情況和稅務人員的失職,稅務機關未能及時通知納稅人稅種和稅率的調整和變化,造成計稅錯誤和偷稅漏稅。
3.納稅人未詳細報告其經營情況,稅務人員未按規定程序進行審計。雙方均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雙方混合過錯造成偷稅漏稅。
逃稅不是犯罪行為。對於偷稅漏稅,稅務機關可以在3年內追繳。
引用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 lta href = "/flfg/sfjs/201208/t 20120830 _ 47845。shtml " rel = " no follow " class = " iknow-u editor-link " target = " _ blank " title = "關於執行認定犯罪執行的補充規定(四)(法釋〔2009〕13號)。官方網站,最高人民檢察院。
刑法修正案(七)。全國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