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滕州市財政局的歷史沿革

滕州市財政局的歷史沿革

機構設置及建制沿革

清代以前諸朝,現滕州境內基層政權掌管財政、賦稅職能。因歷史、地域變遷,設置並不完全壹致。有的時期縣衙內設糧房,由師爺管理本縣錢糧征收和官吏薪俸開支;有的時期縣衙內設戶房,管理本縣財稅。清代,知縣下設縣丞1人。滕縣設戶房(即錢糧房),作為縣署辦事機構,由縣丞任長官,掌管全縣糧馬、稅收、戶籍等事項。清末維新後,滕縣設財政處。

中華民國時期,滕縣財政機構名稱、職能更叠頻繁,發展不統壹、不穩定。1912-1924年,北洋時期,滕縣設財政科,作為縣政府四科之壹,下設科員1人,錄事若幹名,管財稅錢糧事務,科員、錄事由縣知事委任。1924-1928年,國民革命北伐前後,滕縣設財政管理委員會。1928-1933年,國民革命勝利後,縣政府下***設第壹、第二兩個科,其中第二科掌財稅工商建設事宜,下設科長1人,科員、錄事若幹名,第二科下設財政局,置局長1名,期間,縣財政開始實行預決算管理,縣政會議(相當於今天的政府辦公會)開始審議預決算及公債。1933年,財政局改為縣政府第三科,局長改稱科長,下設征收處和金庫。

1938年,日本侵略者占領縣城,3月日寇利用漢奸建偽滕縣公署,下設財政科,由日軍派顧問控制。1945年8月,日軍投降,偽滕縣公署及其財政科隨之瓦解。

抗日戰爭及解放戰爭時期,中國***產黨領導下的滕縣境內各抗日民主政權,分別設置財政科或財糧科並附設銀庫,科長1人,科下分設財務、行政糧秣兩股,辦事人員根據各縣(辦事處)規模大小,分別設置3人至4人。工作範圍,主要是掌管預算、決算、各種稅收、公糧、公草、公產、公債、金融、物價及其他財政建設事項;並兼理戰事勤務、代辦軍用事項等。期間,財政科在黨領導下的行署(專署)財政機構統壹管理下壹度實行統收統支的供給制財政。

1948年7月,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滕縣解放,縣人民政府成立。滕縣解放後,1949年3月,縣政府設立財政科、會計室。財政科掌管全縣各項財政事務。其工作範圍是:(壹)掌管並編制本縣範圍內財政收支預算和決算。(二)組織和管理本縣範圍的預算收入。包括各項稅收,農業稅收,縣、區、鄉公產收入(包括房租、魚塘、葦坑收入)等。(三)管好用好本縣範圍內的預算支出。包括各項行政事業費。(四)推銷國家公債。(五)其他財政建設事項。縣以下各區,設財政助理員1人,各村設財糧委員1人,分別掌管區和村的財政事務,完成縣財政交辦的財政任務。會計室掌會計、歲計、統計事務,設會計主任、會計員,會計主任由財政科長兼任。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根據黨的各種政策和形勢發展的需要,縣政府在財政科以下分別設置農業稅科、工商科、稅務局、市場管理委員會、公產管理委員會。

1951年7月,縣政府成立滕縣地方財政管理委員會,對縣區鄉村經費統收統管。

1952年4月,財政科、會計室、農業稅科合並為滕縣財政局。

1953年,國家實行中央、省、縣三級財政體制,我縣開始編報財政預決算。

1958年2月,按上級要求建立鄉財政,全縣64個鄉各設1名財經員。

1958年8月,縣稅務局並入財政局。

1958年12月,全縣各公社建立財務科。

1960年1月,恢復縣稅務局建制,與財政局合署辦公。

1960年12月,縣會計輔導組並入財政局。

1961年12月,撤銷公社財務科,按公社設稅務所和財政助理員。

1962年1月,縣財政局、稅務局分設。撤銷城建局,其職能並入縣財政局。

1967年4月,財政局、稅務局合並,稱滕縣財稅局。

1968年7月,縣財稅局與縣人民銀行、縣工商局合並,成立財金局。

1970年4月,滕縣財金局改稱滕縣革命委員會財稅金融組。

1971年9月,恢復滕縣財金局。

1973年4月,滕縣財金局撤銷,分設滕縣財稅局和中國人民銀行滕縣支行。

1979年10月,全縣各公社建立農財組。

1980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滕縣支行從滕縣財稅局劃出。

1980年-1999年,根據國務院統壹布置,我縣(市)開展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期間,縣(市)政府設置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作為財政部門下屬機構。

1981年5月,縣財稅局分設財政局、財貿委員會、工商局。

1981年-1995年,縣財政根據上級要求,發行國庫券。為做好發行工作,縣(後改為市)政府批準建立了國債推銷辦公室和國債服務部,作為財政部門下屬機構,專司國庫券推銷、兌付工作。

1981年11月,縣政府批準成立滕縣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縣財政局管理下的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

1984年3月,縣財稅局分設財政局、稅務局、審計局。

1984年,國家決定建立鄉財政。1986年,全縣各鄉(鎮)建立財政所。鄉鎮財政是國家的壹級財政,是國家財政的基礎。是鄉鎮政府的辦事機構,受鄉政府和縣財政財政局的雙重領導。鄉鎮財政的基本工作任務包括:第壹,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各項財政、財務制度;第二,負責編制本鄉鎮範圍內的財政收支預決算;第三,負責組織管理本鄉鎮範圍內的預算收入,保證完成上級財政部門下達的各項收入指標,用好管好國家預算內支出,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第四,幫助鄉鎮屬企、事業單位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搞好財務管理,大力促進農村的發展;第五,負責管理本鄉鎮的各項預算外資金,大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第六,負責本鄉鎮的國庫券推銷工作。

1986年 2月,按上級要求,我縣設立中央企業財政駐廠員管理辦公室,歸口縣財政局管理。

1986年-1997年,國家部署開展“三大檢查”工作。滕縣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為臨時常設機構,1988年6月改為實體機構,掛靠在市財政局,後該機構改隸稅務局,1993年重新掛靠市財政局。

1988年,國務院批準滕縣撤縣建市,原滕縣財政局相應改為滕州市財政局。

1991年5月,滕州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成立,為副科級單位,由市財政局歸口管理。1993年2月,該機構改為市財政局內設科室。

1994年國家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市稅務局分設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中***滕州市委通知,建立中***滕州市財政局黨組,財政局長任黨組書記,地稅局長任黨組副書記兼地稅局分黨組書記。

1995年5月,市政府批準恢復成立滕州市國有資產管理局,為副科級單位,歸口市財政局管理。7月,市政府批準成立市收費管理辦公室,12月,改稱收費管理局,為副科級單位。

1999年,撤銷市收費管理局,成立滕州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隸屬市財政局。同年,撤銷市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成立滕州市財政監督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隸屬市財政局。

1999年,隨著原城關鎮撤銷及龍山、荊河兩個街道的建立,我市開始建立街道財政,組建街道財政所,到2000年街道財政所為4個,鎮財政所相應變更為17個。街道財政機構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稅收法令和各項財經制度,負責有關財政預算內收入和支出的組織與管理及街道各項預算外資金和國家規定的自籌資金籌集、分配的組織管理工作;協助街道企業建立和健全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嚴格執行財政預算、決算制度。

1999年2月,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隸市財政局。11月,市政府批準成立市會計管理局、市政府采購中心,均為副科級單位,隸屬市財政局,批準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升格為副科級單位。

2002年,市財政局獲全省財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受到省政府表彰。

2002年6月,國家推行農村稅費改革,市政府批準成立市農業稅收征收管理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歸口市財政局。

2003年3月,市政府成立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下設國資辦,與國資局合署辦公。5月,市政府批準成立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歸口市財政局管理。

2003年,我市取消農業特產稅。

2004年,我市實行農業稅減半征收。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移交棗莊市公積金管理機構。

2005年,我市提前壹年全面取消農業稅。

  • 上一篇:《阿房宮賦》中難讀難懂詞語的解釋
  • 下一篇:天津武清萬辰金色家園營銷中心電話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