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天津濱海新區落戶新政策

天津濱海新區落戶新政策

天津濱海新區落戶最新政策已經公布,涉及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產業工人、京津冀協同重點企事業單位員工等,詳見正文:

》》》2023天津濱海新區落戶最新政策

(壹)鼓勵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在“濱城”落戶。

符合條件的本市範圍內全日制高職及以上院校的畢業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可在濱海新區落戶。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親屬通過投靠方式落戶。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教體局)

(二)鼓勵新區產業工人在“濱城”落戶。

在新區正常經營的企業工作,且在該企業連續正常繳納社保滿1年的居民(同期外省市1年無社保記錄),由個人和企業***同提出申請,可在新區落戶,其中,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直接落戶(不得註冊高中、職高及以下學籍),超過35周歲的須在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人社局、區教體局、區市場監管局、市規劃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

(三)鼓勵京津冀協同重點企事業單位員工落戶。

經區政府或各開發區管委會集體研究認定並簽訂框架協議的北京等外省市整體遷移企事業單位,支持其隨企業遷來的職工(在企業工作滿壹年)在新區落戶,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過投靠方式在新區落戶。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人社局、區商務和投促局、各開發區)

(四)鼓勵在“濱城”生活的準市民落戶。

持新區有效居住證滿3年(近1年在津正常連續繳納社保費且同期外省市1年無社保記錄)、且在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居民(不得註冊高中、職高及以下學籍),支持其落戶合法穩定住所。在新區創業,且該企業聘用5名以上就業人員(企業為其連續繳納1年社保且同期無異地社保),企業原始法人代表(不得註冊高中、職高及以下學籍)正常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5萬元以上且外省市且同期1年無社保記錄,支持其落戶穩定住所。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市規劃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教體局、區人社局、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

(五)鼓勵為“濱城”貢獻者落戶。

對符合條件的新區區級及以上榮譽獲得者,可申請落戶。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市規劃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人社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

  • 上一篇:臺州椒江避暑山莊旅遊攻略介紹
  • 下一篇:停工期間的設備折舊費怎麽處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