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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河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天津海河人才引進落戶條件如下:

1、學歷型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本科生壹般不超過40周歲;具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壹般不超過45周歲;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年齡不受限制。

2、資格型人才。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註冊建築師、註冊勘察設計工程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的。

3、技能型人才。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工作滿1年,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滿3年,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周歲的;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的;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

4、創業型人才。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創業者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創業團隊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

5、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新壹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數字創意、航空航天、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所急需的人才,由企業確定。各區人才辦負責組織所在區領軍企業的資格認定並公布領軍企業名單。

6、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含境外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四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國家職業資格僅限於《大連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或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具有普通中等專科學校學歷或四級國家職業資格;與新區各類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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