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天津市引進頂尖人才支持政策:
1、對來津主持國家級研發平臺和重大創新項目的頂尖人才,采取“壹人壹策”方式給予科研和生活獎勵資助,在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等方面貢獻突出的以其名義命名研發平臺。
2、對連續3年來津,每年在津工作2個月及以上且不滿6個月的,給予壹次性100萬元獎勵資助和50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
3、每年在津工作6個月及以上的,給予壹次性200萬元獎勵資助和100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
4、對在津創辦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並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的,給予壹次性200萬元獎勵資助和最高1000萬元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補助。
5、對來津開展短期項目合作,或應邀來津參加國際學術交流,從事講學、咨詢等活動的,按用人單位實際支出國際旅費及咨詢等費用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資助。
二、天津對全職引進領軍人才的支持政策:
1、對全職引進的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等領軍人才,給予壹次性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
2、在津創辦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並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的,給予壹次性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和最高200萬元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補助。
3、對在國際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擔任副教授(相當於)及以上職務,或在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擔任教授(相當於)職務,全職引進到我市高校、科研機構擔任教授(相當於)職務的,給予壹次性100萬元獎勵資助。
4、對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中層正職以上管理職務,到我市國有或民營企業擔任高層管理職務的,給予壹次性100萬元獎勵資助。
三、高端人才來津創辦的科技型企業的支持政策:
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來津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正常運營5年內,享受三個方面的支持政策:①按其貸款額度50%,給予連續3年每年最高100萬元貼息支持;②按企業創新產品銷售合同額的5%給予連續3年每年最高100萬元獎勵資助;③在創造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方面貢獻突出的,給予連續3年每年最高50萬元獎勵資助。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天津市進壹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幹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