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能:
(壹)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文件。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領域的統計工作。
(二)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創業扶持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測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家庭服務業發展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
(三)承擔人才開發有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人才工作有關重要政策措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綜合管理,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負責技能人才隊伍綜合管理,推進技工院校建設,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負責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有關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桐工作。
(四)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工作。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政策和標準,依法對其基金進行監督,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擬訂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完善經辦服務體系建設。
(五)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崗位合同工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人員公開招聘與聘用、考核、培訓、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工作。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執行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以創業帶動就業,完善收入分配體制機制,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和更體面勞動。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進壹步破除人力資源開發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以“最多跑壹次”改革為統領,加強整體謀劃、系統設計和改革落地,提供優質公***服務,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