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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財務負責人會判刑嗎

需要依據數額大小,達到量刑標準的,主要財務人員承擔逃稅罪刑事責任。壹般的偷稅漏稅公司法人代表會受到處罰,財務不會受到處罰,如果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那麽法人代表和財務會受到處罰。

在單位犯對於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壹定犯罪行為的人員,壹般不宜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是具體實施了犯罪行為,起到了較大的作用的其他責任人員,也應當根據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別處與相應的刑罰。

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偷稅罪的表現形式:

1、偽造、變造賬簿、記賬憑證,這是最常見的壹種偷稅方式。

2、私設“小金庫”,建立賬外賬。

3、多行開戶、隱瞞收入。

4、假借發票、偷漏稅款。

5、銷毀、隱匿賬簿,瞞天過海。

6、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以假亂真。

7、虛假納稅申報。納稅申報是依法納稅的前提。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三十壹條 對單位的處罰作出以下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零壹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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