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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滯納金怎麽算

法律主觀:

交稅滯納金計算方法: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計算公式: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滯納金加收率(0.5‰)。 偷稅的原因 1.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企業賬本是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直接依據,而會計的基本職責就是記錄企業的日常經濟活動。但是,現實生活中,卻存在企業會計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較低,沒有遵從會計準則記錄企業經濟事項,不能夠正確記錄企業經濟業務,導致企業偷稅行為的發生。 2.企業追求高利潤的目的和僥幸的心理。在不少企業決策者眼裏,納稅是壹筆損失而不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他們更傾向於隱匿收入誇大成本,而達到不繳稅和少繳稅的目的。同時對於國家的法律懲罰,部分企業決策者對於偷漏稅行為存在僥幸心理,在不完善的稅收征管體系下,進行偷稅的行為。 3.對偷漏稅行為的處罰力度。我 國稅 收征收法及其相關法律對稅務部門對企業的偷漏稅行為的處罰力度和手段不夠。按照稅收征管條例的規定,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這顯示了對 偷稅漏稅 者是采取罰款的經濟制裁為主,且不涉及個人利益。同時,罰款的低力度也提高了企業對偷稅行為收益的預期。 4.稅收征管體系不健全。我國壹般意義的宏觀稅收並不高,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相比都相對較低。但是,我國稅收征管體系不健全稅負比重不高,“費”負擔卻很重,導致納稅人鋌而走險,以此減輕企業負擔。同時稅收征管體系的稅務幹部業務素質偏低,造成偷稅查不出來。甚至,有些稅務人員不認真負責,拿國稅作交易,企業交多少算多少,收“人情稅”。 偷稅的行為有哪些 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偷稅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壹是偽造(設立虛假的賬簿、記賬憑證)、變造(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挖補、塗改等)、隱匿和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二是在賬簿上多列支出(以沖抵或減少實際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四是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即在納稅申報過程中制造虛假情況,比如不如實填寫或者提供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稅資料等。 網小編提醒您,偷稅損害了國家利益,觸犯了國家法律,情節嚴重的構成偷稅罪,對構成偷稅罪的要依法懲處。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於打造優秀的 法律咨詢 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 律師咨詢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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