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高速費各省市的規定不同,以富源縣為例,偷逃高速費會被處以通行費5倍以下罰款。
《富源縣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規範法黃二級公路收費秩序的通告》中規定:
第二條?廣大駕駛人員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按規定交納車輛通行費。對逃交、拒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根據《雲南省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處以通行費5倍以下罰款;
對故意堵塞道口、強行沖卡、辱罵毆打收費工作人員、破壞收費設施或有其他擾亂收費秩序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情節嚴重的,根據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關於辦理偷逃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違法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雲高法發〔2008〕3號)規定,依法嚴懲。
擴展資料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 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對依法應當交納而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有權拒絕其通行,並要求其補交應交納的車輛通行費。
任何人不得為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而故意堵塞收費道口、強行沖卡、毆打收費公路管理人員、破壞收費設施或者從事其他擾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秩序的活動。
發生前款規定的擾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秩序行為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為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而故意堵塞收費道口、強行沖卡、毆打收費公路管理人員、破壞收費設施或者從事其他擾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秩序活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造成損失或者造成人身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富源縣人民政府-富源縣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規範法黃二級公路收費秩序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