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實施3%~5%的起伏稅率。實施起伏稅率是考慮到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地經濟不壹樣較大的實際情況。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能夠在3%~5%的起伏稅率規則範圍內,依照該地區的實際情況決議。
二、契稅的計稅依據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子買賣:出售報價作為計稅根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子贈與,由納稅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子買賣市場報價斷定。
3.土地使用權交流、房子交流:交流土地使用權、房子的“報價差額”。
提示:交流報價不持平的,由多交給錢銀的壹方交納契稅;交流報價持平的,免征契稅。
4.以劃撥辦法獲得的土地使用權,經同意轉讓房地產時,以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許土地收益為計稅根據。
契稅的計稅根據為不動產的報價。因為土地、房子權屬搬運辦法不壹樣,定價辦法不壹樣,因而詳細計稅根據視不壹樣情況而決議。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子買賣,以出售報價為計稅根據。出售報價是指土地、房子權屬搬運合同斷定的報價,包含接受者應交給的錢銀、什物、無形資產或許別的經濟利益。
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子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子買賣的市場報價核定。
土地使用權交流、房子交流,為所交流的土地使用權、房子的報價差額。也就是說,交流報價持平時,免征契稅;交流報價不等時,由多交給的錢銀、什物、無形資產或許別的經濟利益的壹方交納契稅。
以劃撥辦法獲得土地使用權,經同意轉讓房地產時,由房地產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根據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許土地收益。
為了防止偷、逃稅款,稅法規則,出售報價顯著低於市場報價而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許所交流土地使用權、房子的報價的差額顯著不合理而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能夠參照市場報價核定計稅根據。
房子隸屬設備征收契稅的依據。
(1)采納分期付款辦法采購房子隸屬設備土地使用權、房子所有權的,應按合同規則的總價款計征契稅。
(2)接受的房子隸屬設備權屬如為單獨計價的,依照本地斷定的適用稅率征收契稅;如與房子統壹計價的,適用與房子壹樣的契稅稅率。
自己無償贈與不動產做法(法定繼承人在外),應對受贈人全額征收契稅。在交納契稅時,納稅人須提交經稅務機關審閱並簽字蓋章的《自己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稅務機關(或別的征收機關)應在納稅人的契稅完稅憑據上加蓋“自己無償贈與”印章,在《自己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中簽字並將該表格留存。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契稅計稅報價為接受人為獲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悉數經濟利益。對經過“招、拍、掛”程序接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應依照土地出售總價款計征契稅,其間的土地前期開發本錢不得扣減。
核算辦法
契稅采用份額稅率。當計稅根據斷定以後,應納稅額的核算比較簡單。應納稅額的核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根據×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