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持退稅要件到地稅局窗口申請退稅;
2、窗口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並加蓋退庫印鑒;
3、到市地稅局契稅分局查詢當時納稅的繳款書;
4、到退稅所涉區級財政局國庫科審批並加蓋退庫印鑒;
5、到市財政局國庫科審批並加蓋退庫印鑒;
6、人民銀行審批通過,通知地稅局窗口,其查詢稅款是否到賬。
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征稅款按規定程序,退給原納稅人。
退稅是指在繳納稅款後,由於壹些款項可以不用繳納稅款,導致個人所繳納稅稅款多了,後續再進行結算時,會將這些多繳納的稅款退回到納稅賬戶,用於下次納稅周期抵扣稅款。
退稅從字面意思上來說就是退回稅款,並不是每壹次納稅都恰好符合所需繳納的實際稅收,出現壹些政策原因或者個人原因容易導致實際納稅和所需納稅不符,對於納稅不夠的部分,就需要進行補稅,對於多繳納的稅款,就可以申請退稅。
需要退稅的情況壹般包括:
1、因稅務機關的失誤而多征或者不應征而征的稅款,需要退還給納稅人;
2、在實行預繳或者預扣稅款的情況下,最後在匯算清繳時有多余的部分需要退還給納稅人;
3、作為稅收優惠政策的退稅,比如為鼓勵企業出口而實行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等等。
申請退稅要滿足條件如下:
1、上年度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足6萬,但平時預繳個人所得稅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壹致;
4、沒有任何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匯算清繳辦理各項稅前扣除;
5、年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綜合所得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為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稅收優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
綜上所述,納稅是每個公民和企業的義務,也是必須的責任, 每個人都應該依法納稅,但對於多繳納的稅款,國家不會收取。國家大力發展教育,對教育有關的事業,有關的支出,都會有相應的政策扶持。國家規定的納稅人與子女教育為由,可以申請進行退回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