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退役士兵自主創業的指導和服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職業介紹、就業推薦和專場招聘會,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創業。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國家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確定退休費標準,並適時調整。
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確定和調整退役金標準的具體工作。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按服現役年限領取壹次性退役金。服現役不滿6個月的按6個月計算,服現役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軍隊按照以下比例發放壹次性退役金:1。被中央軍委、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榮立壹等功的,增發15%;2榮立二等功,增發10%;3 .榮立三等功的,增發5%。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軍隊按照最高等級獎勵的比例給予壹次性退役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對考核合格並推薦就業的,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退役士兵退役後0年內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自謀職業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費列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免費為退役士兵提供檔案管理、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國家鼓勵其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費服務。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招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招用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依法享受稅收等優惠待遇。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工人的,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工,其工資、福利等待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入伍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在承包期內不得非法收回或強行流轉;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在承包期內可以由家庭成員繼續承包;農村承包土地依法被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他成員享有同等權利。自謀職業退役士兵退伍時戶口已落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未承包農村土地的,可以申請承包農村土地,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應當優先解決。有勞動能力的殘疾退役士兵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退役士兵自謀職業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並報考成人高等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退役士兵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錄取資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允許其退出現役後兩年內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惠待遇。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入學後或復學期間,可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畢業後參加國防生、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軍官選拔的優先考慮。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十八條未服現役滿12年的義務兵和士官退出現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其自主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