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已經退休公務員不再實行職級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就是要在公務員職務晉升之外,再開辟壹條的職業發展道路。讓那些不能晉升職務的公務員,也可以通過晉升職級獲得合理的待遇與尊嚴。所以只針對在職公務員。
二、國家明確規定,從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也就是說,從10月1日開始,不再按照職務職級辦理退休,而是根據繳納養老保險計算退休養老金,但是由於機關事業單位繳費時間較短,不能完全按照繳費計算退休金,因此,現在實行的是過渡期,過渡期的計算,既按照工資職務也按照繳費,綜合計算,工資截止到9月底之前,按照繳費計算,隨著繳費時間的增多,逐步全部過渡到按照繳費計算退休養老金,
在10月1日以後晉級的,都不再計算,但是由於晉級工資發生變化,工資增長,繳費基數必然會增高,計算退休養老金同樣會多,也是把晉級的因素計算在內的。只是表現形式不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壹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該退休。
(壹)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