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C公司是合格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2016年6月,招收退役士兵1人,與其簽訂兩年勞動合同,並繳納相關保險費。2016年7月開始享受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抵扣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2016年7月,發生了以下業務:
1.取得合格的應稅服務收入65438+萬元(不含稅),開具6%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購買原材料支出2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1,註明稅額0.34萬元。
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期已認證。
相關政策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三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依次抵扣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提高5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報告填寫
當公司C在2016年7月申報其6月增值稅時:
(1)6月輸出項處置2016:
1.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入65438+萬元,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適用於壹般納稅人)》第五欄“全部應稅項目:6%稅率”第1欄填寫,專用發票應在第二欄“已開具”中註明稅額合計60萬元
2.第9列“銷售總額”= 65438+萬元,第10列“總產出(應交稅金)”= 0.6萬元,第11列“價稅合計”= 10.6萬元。
3.12欄“本期勞務、不動產、無形資產實際抵扣金額”=0,13欄“抵扣後:不含稅(含稅)銷售額”= 10.6萬元,14欄“抵扣後:銷項(應納稅額)”
(2)2065438+2006年5月輸入處理:
C公司購進原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進項稅額為34萬元,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信息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1欄“已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第2欄“其中:本期認證,本期申報抵扣”。
退役士兵優惠政策
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註冊個體工商戶之月起三年內(36個月,下同),按照每戶每年12000元的限額,扣除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最高限額標準可提高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納稅人年應納稅額低於上述扣除限額的,減免稅以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除限額的,以上述扣除限額為限。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的,減免稅限額按月折算。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享受此項稅收優惠政策前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