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營業執照。
壹個正規的托管機構是必須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以獲得合法經營的資格。
工商營業執照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分為正本和副本,辦理時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稅務登記證。
合法經營壹家托管班,稅務登記證也是不可或缺的。
納稅人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的30日內,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攜帶的材料有工商營業執照,經營地證明,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等。
3、消防安全證明。
考慮到後期人身安全,辦理托管班的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是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並營業的。
所以,在正式運營之前,托管班必須要到有關部門申領合法正規的消防安全證明。
4、餐飲服務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現在許多托管班不僅會為孩子提供作業輔導服務,還會提供餐飲服務。
而個人提供餐飲服務,自然是需要辦理相關證件的,包括餐飲服務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以上幾點基本涵蓋了目前辦托管班所需要的手續,現在國家針對校外托管機構還沒有形成統壹的標準,各個地區的要求也不經相同。現在有些地方只要辦理營業執照就可以開辦了,但是作為想長久經營的托管機構來說,開始辦理的時候越規範越好。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國家工商總局7月28日發布了《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該《規定》將從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規定》細化了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的申請與受理程序,明確要求登記機關對於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除當場登記的外,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登記機關作出準予登記的,應當發給申請人準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並在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發給申請人不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