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15的相關政策,供大家參考。詳情請咨詢當地教育部門: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天津市入學的,其父母須在入學前壹年到居住證載明居住地的區縣教育局指定的地點申請報名,並提交以下基本材料:1。有效期內持有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行子女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天津合法居住的證明;4.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就業證明;5.天津市或原居住地衛生部門出具的預防接種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申請註冊並符合入學條件的子女,由區縣教育局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南開區要求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就業證明,提交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河東區要求證明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合法居住,包括自有房屋的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有配偶、子女的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房屋租賃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地產買賣協議》,但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應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地產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15入學的學生提供的居住證登記日期在2015 10 31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