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如何看待前幾天發生的徽州酒席?

如何看待前幾天發生的徽州酒席?

我沒打算更新這篇文章的故事。我的觀點和看法在上壹次更新中已經寫得很清楚了。我不能忍受有些人把那東西扛在肩上。他們壹上來就說不用負責在網上發表評論。來吧,我給妳打碎它,碾碎它。

1.狗主人確實是先犯了錯,沒有拴狗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他攜犬出戶的,應當佩戴犬牌,並按照規定采取拴狗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和傳播疾病。)明確規定不拴狗繩是違法的!這是毫無疑問的。

2.根據事發地的監控視頻和孩子母親采訪的視頻,孩子母親承認了先侮辱毆打狗主人。因該行為未造成輕傷,無法按故意傷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其刑事責任。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進行懲罰。警察合理處理,兩人都是三天。

3.如果孩子媽媽報假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有權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她進行拘留和罰款。因為報假案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已經構成刑事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政府給出的警方通報中,報假警壹事只是壹筆帶過。我個人暫時認為警察沒有處罰孩子是因為孩子作為壹個母親受到了驚嚇和焦慮。

4.狗主人在與孩子母親對峙時,發表了壹些有爭議的言論。“妳要是敢碰我的狗,我就殺了妳的孩子”等等。對此,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對狗主人處以拘留四日的處罰。

這些基本都是警方處理的結果。他們都提出了50條批評,但都是錯的。孩子的母親應該輕壹點。我覺得警察很公正。

我還有壹個問題要問大家:

為什麽沒有在第壹時間做出處罰決定?這些東西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處理起來很容易。而是等相關視頻在網上爆出來,引起“網友”對狗主人的批評,再做出結果稍微偏向孩子媽媽的決定。我覺得這個值得思考。

我不明白的壹點是,當孩子被狗嚇到的時候,孩子的媽媽不選擇報警或者好好理論,而是對他進行言語侮辱,甚至扇人嘴巴。這不是給孩子留下更深的童年陰影嗎?這恐怕與保護孩子的初衷不符。

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來說,不管是誰先動手打架,都是同等責任的。道德呢?第壹方是否應該受到道德譴責?顯然,廣大“網民”在這方面是雙重目標。

從現在網上的消息來看,兩人都是壹個小區的,證明狗主人買得起的房子,孩子媽媽也能買。孩子的媽媽是有錢人嗎?這不得不在網友的意料之中。還有消息說媽媽家有網吧,妳們有點意思。不知道妳在當地有沒有註意到。誰能開網吧?現在網吧裏的手續這麽難,可能是無關緊要,費力。網吧維持正常營業,有人能平息網吧裏的煩惱。需要依靠哪些力量?我覺得這兩點並不均衡。這個網吧做不好。壹般來說,母親家有黑白貓,哈哈哈。當然,以上猜測居多。

以下節選自另壹位匿名朋友的回答:

我看完之後最大的感受就是恐懼。

對方先扇妳耳光,在錄像裏曝光妳。被打回家不算,對方還不肯舉報妳報假警叫妳出來。

我看了整個視頻,老板的狗是只小狗。它從她身邊經過的時候並沒有停下來,所以如果它跳到某個人身上是不可能跑到前面去的。我不知道那只狗值多少錢,但它看起來像壹只夠不著小腿的軟木塞。

對面的女子翻了個身,組織狗主人離開,然後指著他罵。最後劈面打了她壹巴掌,把狗主人打得目瞪口呆。我被打回家被警察叫去的時候,狗主人歇斯底裏的。說實話,我完全理解,還有點同情他。

評論區總有人說我給抵制養狗的人扣上了仇富的帽子。我的想法都是簡體中文,看不懂。如果非要強行把自己拉進來,那我也沒什麽好說的。

也有人說我是水軍的。希望妳能幫我聯系壹下狗主人,幫我轉壹下,哈哈哈。

妳只說了妳想說的,對於我上面說的徽派宴席人員應該怎麽做,妳壹個字都沒說。妳們網上評委光顧著自己了,根本不關心員工的死活。

很多支持我的朋友都勇於在評論區直言不諱,也有朋友只敢默默點頭贊同或者私信表示支持。為什麽這麽問?人家真的很怕壞了這些網絡評委。

關於狗主人說的,妳要得到我的狗,我就得到S個孩子。有網友表示,不能助長這種花錢買命的囂張氣焰,只好用輿論搞垮他的生意,榨幹他的資本,讓他沒有資本做這種事。還有壹些聰明人,真的拿自己的命和狗的命比,更別說妳這種人了。我很想說,都2021年了,還是有人覺得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有錢就不能賠命?直接殺人是故意殺人罪,教唆殺人是故意殺人罪,收買殺人犯也是故意殺人罪。領導幾個人殺人是組織領導黑社會罪加殺人罪。別天真了。如果被打死,就要承擔巨額賠償。在我國歷史上,任何壹代殺手都要付出代價。

妳覺得是因為有錢人肩膀不好使還是怎麽的?付出這麽大的代價就是為了殺妳。有錢買車買房旅遊做理財不是很甜嗎?妳不動小心思,妳配嗎?

  • 上一篇:東川公司註冊:財稅幹貨十大常見稅種的最新實操解讀
  • 下一篇:發票在哪裏領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