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選擇境內公司統壹報稅、自行申報或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相結合的方式之壹。決定合並扣繳和自行申報的納稅人,在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必須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完稅憑證。
二、外國人個人所得稅相關知識
(壹)納稅義務的確定
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個人,其納稅義務的確定以其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時間和就業機構的具體情況為依據:
1.居住時間不超過90天或183天的納稅義務的確定: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連續或者累計工作不超過90天,或者在上述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在中國境內連續或者累計居住不超過65,438+083天的個人,免於申報繳納由中國境外雇主支付的、不由雇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負擔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居住超過90天或183天但不足1年的納稅義務的確定: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連續或者累計工作超過90天,或者在上述協議約定的期間內在中國境內連續或者累計居住超過183天,但不滿1年的個人,應當就其在中國境內實際工作期間取得的企業或者個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和境外企業或者個人雇主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3、居住時間1年但不超過5年的納稅義務判定: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居住滿1年但不超過5年的個人,應就其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由中國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薪金和由中國境外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薪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臨時離境期間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只就其在中國境內的企業或個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報納稅。
1月,既有在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又有境內企業或個人雇主臨時出境期間支付的工資薪金的,應合並計算當月應納稅額,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4.居住超過5年的納稅義務:
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五年的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滿五年,即連續五年在每個納稅年度居住滿1年。
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五年,從第六年起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應當就其來源於境內和境外的所得申報納稅;凡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只就該年度內來源於中國的所得申報納稅。
(二)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1,工資收入:
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及其他與就業相關的收入。
2.工資薪金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是月收入扣除費用扣除標準後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費用扣除標準。
3.費用扣除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月費用扣除標準為1600元,外籍人員可享受3200元附加扣除,因此外籍個人費用扣除標準為4800元/月。
4、工資薪金,采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5%至45%。詳情如下:
系列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額
1不超過500元的5/0。
2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10/25。
3 15/125滿2000元至5000元
4 . 5000元以上至20000元的20/375
5 25/1375滿20000元至40000元
6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30/3375
7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35/6375
8 40/10375,其中超過80000元的為10000元。
9.超過10000元的45/15375。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收入妳應該說╳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5.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三)免稅規定
1.外國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免稅規定
外國駐華新聞機構記者的工資薪金,按照《外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征收。如果它要求免稅,就要本著對等的原則,即對方國家明確規定免征我通訊社記者個人所得稅的,我們也免征其通訊社記者在華個人所得稅。但必須通過外交途徑解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征收個人所得稅幾個問題的批復,[ 80]48號)
2、外籍個人取得補貼、津貼、免稅的規定
(1)住房、夥食補貼和洗衣費:
外籍個人以非現金或報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夥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征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應在首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金額及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次月,在辦理工資薪金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免稅。
(2)搬遷費用:
對外籍個人以報銷形式在中國就業或離職取得的安置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應提供有效憑證,合理部分經中國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予以免稅。
⑶旅行津貼:
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旅行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應提供差旅費和住宿費憑證(復印件)或企業安排出差的相關計劃,主管稅務機關應確認免稅。
(4)探親費:
對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應提供探親交通費憑證(復印件),只有合理部分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方可免稅。此外,還可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待遇,僅限於外籍個人乘坐交通工具往返於就業地與家庭(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間且每年不超過兩次的費用。
(5)語言培訓和子女教育補貼:
外籍個人取得的語言培訓費和子女教育費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提供在境內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憑證和期限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其合理部分予以免稅。
3.外國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1)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202號)
(二)持有b股或境外股份(包括h股)的外籍個人,從發行b股或境外股份的中國境內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境外個人持有境內上市公司股份取得股息有關稅收問題的函)國稅函發[1994]4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