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壹樣的。
外籍人員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應納稅所得額=每月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
費用扣除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月費用扣除標準1600元,外籍人員可享受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因此外籍個人費用扣除標準為4800元/月。
工資薪金所得,使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具體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關於免稅規定:外國駐華通訊社記者的工資薪金收入,應當依照外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征收。如其要求免稅,應在對等原則的基礎上,即對方國家明確規定免征我通訊社記者個人所得稅的,我方也免征其駐華通訊社記者的個人所得稅。但必須通過外交途徑辦理。(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征收個人所得稅幾個問題的批復》〔80〕財稅外字第48號)
外籍個人取得補貼、津貼的免稅規定:
住房、夥食補貼、洗衣費: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夥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免稅。
搬遷費:對外籍個人因到中國任職或離職,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搬遷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有效憑證,經中國稅務機關審核認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稅。
出差補貼:對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憑證(復印件)或企業安排出差的有關計劃,由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免稅。
探親費:對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探親的交通支出憑證(復印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就其合理的部分方可免稅,此外可以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優惠待遇額探親費,僅限於外籍個人在我國的受雇地與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間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過兩次的費用。
語言培訓費、子女教育費補貼:對外籍個人取得的語言培訓費、子女教育費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提供在中國境內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憑證和期限證明材料,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稅。
外籍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規定:
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可免征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2號); 對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個人,從發行該B股或海外股的中國境內企業所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持有中國境內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有關稅收問題的函》國稅函發〔1994〕440號)。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外籍人員應於每月1-7日在居住地所屬稅務局涉外分局征收大廳申報征收窗口,申報上月個人所得稅。如遇最後壹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壹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稅務機關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上報資料的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