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向工商局申請代表處登記證和首席代表工作證。
註意事項:
1.代表處不需要申請名稱。代表處的名稱結構為:國別+外國企業名稱+天津代表處。
2.設立代表處的申請只能由律師、代理人或代表處的中方雇員提出(必須有雇員)
證書)
3.申請設立代表處,需要先在網上註冊,審核通過後再現場提交材料。
4.辦理代表處的壹切事宜均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年檢除外)。不需要提前預約。
5.代表處的新設或任何變更都需要在報紙上公告。費用500元。可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服務大廳辦理。
6.代表處的代表人數(包括首席代表)不得超過4人。
7.公證書的有效期為六個月。
申請設立代表處應提交的文件:
1.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登記表(包括代表機構基本信息、住所證明、首席代表登記表、代表備案表等。);
2.被派遣企業所在國家(地區)註冊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限公司還應提交有效期內香港稅務機關出具的商業登記證復印件)和與被派遣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上述文件須經所在國(地區)公證機關公證,並由中國人民* *和中國駐該國(或地區)使領館執行。港、澳、臺企業代表機構有關文件的公證認證,按現行規定辦理。港澳企業的主體資格證書應當經當地公證機關依法認可。
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公證並加蓋轉遞專用章;臺灣省企業資質證書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
3.外國(地區)企業授權簽字人簽署的申請表(原件)(含常駐代表機構)
姓名、居住地、首席代表和代表姓名、代表處業務範圍、駐在期限);
4.外國(地區)企業章程或組織協議;(該文件須經外國企業所屬國家或地區的公證機關公證,並經中國人民* * *和中國駐該國(或主管地區)使領館認證)。港、澳、臺企業代表機構有關文件的公證認證,按現行規定辦理。)
5.外國(地區)企業為授權簽字人出具的授權或證明文件;(該文件須經外國企業所屬國家或地區的公證機關公證,並經中國人民* * *和中國駐該國(或主管地區)使領館認證)。港、澳、臺企業代表機構有關文件的公證和認證,按現行規定辦理。)
6.外國(地區)企業授權簽字人簽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權委托書(或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身份證明(以上文件須經外國企業所屬國家或地區的公證機關公證,並經中國人民* * *和中國駐該國(或主管地區)使領館認證)。港、澳、臺企業代表機構有關文件的公證和認證,按現行規定辦理。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簡歷(每位代表三張照片)。代表處的代表人數(包括首席代表)不得超過4人。中國公民擔任首席代表或者代表的,應當提交外事服務單位出具的派遣函;委派書(委托書);
7.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工商局在收到材料後,會在5個工作日後收到註冊證書和首席代表工作證。
收費標準
1.600元,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收取設立登記註冊費;
2、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延期登記費300元;
3.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變更登記、員工登記、員工延期登記和員工變更登記。
平均報名費100元。
第二步:向天津出入境管理局申請代表處印章刻制和備案。
代表處只需刻制三枚印章:公章、財務章、首席代表姓名章。壹周後的同壹天,妳會收到帶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登記本。
代表機構備案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1.代表機構應提供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
2.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位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復印件和公司介紹信(介紹信需加蓋公司公章)。
3.備案前已刻制印章的單位,應提供《公安部門允許刻制印章通知書》復印件或單位現有印章的說明。
(需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三步:向組織管理中心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
費用:30元。當天辦理。
第四步:註冊地稅和國稅。
註意:
當地稅務登記,需要提交申請。申請書內容與向工商局提交的設立代表處申請書壹致。需要補充的是:承諾代表處在中國只有天津代表處,其他地方沒有設立代表處。
第五步:銀行開立人民幣基本賬戶。
根據客戶需求選擇銀行。
註:代表處不需要辦理外匯登記、開立資本賬戶、財務登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