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事情也差不多,執行力度強不強和妳有沒有拿出錢來管是成反比的。
石聞發[2002]10號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網絡文化市場的快速發展,“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數量大幅增加,網絡文化產品日益活躍,為交流信息、學習科技、傳播文明、提高全民族科學文化素質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由於相應的法律法規不健全、監控手段不完善、管理措施不落實,壹些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單位和經營場所越來越多地利用互聯網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其突出表現是:通過互聯網傳播、銷售走私、盜版非法音像制品;拍賣、銷售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假冒偽劣藝術品;網絡遊戲充斥著色情、賭博、暴力、愚昧和迷信。“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無證經營、未成年人非法進入經營非網絡遊戲的現象相當嚴重。這些現象破壞了蓬勃發展的網絡文化市場,對文化市場的管理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互聯網新聞宣傳和信息內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文化部負責利用互聯網經營藝術品、音像制品、網絡遊戲、演出和網吧的日常監管,實行經營許可管理。根據職責分工,中央編辦增加了文化部的人員編制,文化部增設了網絡文化司,負責全國網絡文化市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互聯網管理的指示精神,根據國務院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的要求和全國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的總體部署,切實加強網絡文化市場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各級文化行政部門作為網絡文化市場的主管部門,要以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貫徹“積極發展、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為我所用”的方針,統壹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網絡文化市場管理。要加強調查研究,進壹步明確利用互聯網經營藝術品、音像制品、網絡遊戲、演出、網吧的管理思路,制定發展規劃,完善管理規定,使網絡文化市場健康、有序、規範發展。
二是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爭取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支持,盡快解決網絡文化市場管理機構的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問題,充實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網絡文化市場管理人員,建設壹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精幹高效、廉潔奉公的網絡文化市場管理隊伍。
三、努力推進全國網絡文化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針對網絡文化市場存在的問題,深入研究、充分論證,建立健全全國網絡文化市場監測管理系統,形成統壹、高效、便捷的網絡文化市場管理平臺。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安裝內容信息安全和管理軟件,增強對各類有害信息的檢測和攔截能力,提高“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強對利用互聯網經營藝術品、音像制品、網絡遊戲、演出的日常監管,實行文化經營許可制度。要迅速摸清利用互聯網經營文化產品、傳播文化信息的單位或網站的情況。嚴厲打擊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走私、盜版音像制品和假冒偽劣藝術品的網上活動,堅決清除色情、賭博、暴力、愚昧、迷信的網絡遊戲。發現違法經營活動的,依照有關行政法規予以處罰。
五、根據互聯網有害信息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部署,文化部決定於2002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行動。各地要對現有的“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壹次徹底清查,清除各類有害信息,重新審核登記。
凡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證照齊全,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換發《文化經營許可證》。證照齊全,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或證照不齊全的,限期停業整頓。整改後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予以關閉。對無照經營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重新審核登記合格或被取締的“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由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復審登記由縣級以上(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初審,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終審後,統壹換發文化部監制的《文化經營許可證》。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各地停止審批新增“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
六、對“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要嚴格審核,控制總量,合理布局,優化結構,加強宏觀管理和調控,反對壹哄而上和盲目發展。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內“網吧”等每壹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計算機設備總數和占地面積標準,但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每壹場所計算機設備總數不得少於60臺,每臺計算機設備占地面積不得少於2平方米;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每處計算機設備總數不少於30臺,每臺計算機設備占地面積不少於2平方米。西部地區可參照上述標準適當減少計算機設備總數,但每臺計算機占用面積標準不變。
所有“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必須按照《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制定安全措施,必須具備防火設備和疏散通道。
中小學校周邊200米範圍內不得開設“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設置集中經營場所或者集中經營街區。
七、“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必須實行消費者登記制度和場地檢查制度。允許未成年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每天8時至20時進入“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但上網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必須有監護人陪同。“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夜間上網。違反規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該場所的文化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和場所負責人三年內不得從事“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活動。
八、對“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人員進行管理法規、職業道德、業務規範等方面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給培訓合格證。做到持證上崗,規範管理,文明服務。要嚴格審查經營者的資質。因違反文化市場法規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吊銷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員,不得擔任“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員。
九、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明確責任,落實任務。積極配合和支持公安、工商、電信等互聯網管理部門,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共同治理網絡文化市場。網絡文化市場要有專職人員管理,轄區內的問題要盡快解決,不允許推諉扯皮。凡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社會反響強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主管部門領導和主要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十、積極開展文明上網工程建設,倡導文明上網行為。攜手工、青、婦等社會各界,大力推進“文明網吧”、“放心網吧”等網絡文明活動,形成文明上網的道德規範和輿論環境。學校和家長應該承擔起幫助和教育青少年的社會責任。各地可聘請學生家長和熱心教育的社會各界人士擔任“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義務監督員,監督“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的經營行為,引導中小學生樹立積極向上、知書達理、勤奮好學的上網風尚,使“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真正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心靈、弘揚社會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