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網絡遊戲應按照《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六條。娛樂業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本稅目的征收範圍包括:經營歌廳、舞廳、歌廳、音樂咖啡廳、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館、遊樂園等娛樂場所,以及在娛樂場所為顧客的娛樂活動提供服務。上述娛樂場所為顧客娛樂活動提供的餐飲服務和其他服務,屬於本稅目範圍。對此,北京市有明確規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網絡遊戲業務營業稅的通知》(京地稅發〔2008〕21號)第二條規定,完成網絡遊戲運營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遊戲消費卡(目前分為“限時卡”和“遊戲點卡”)銷售收入,應認定為“娛樂業”。第三條規定,代單位和個人銷售遊戲消費卡的所得,按照《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代理業征收營業稅的補充通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06 54 38+0〕507號)第二款的有關規定執行。因此,對於妳所說的“網絡遊戲運營公司向遊戲玩家銷售虛擬遊戲設備和虛擬貨幣”,可以參照上述規定征收“娛樂業-其他娛樂”的營業稅。因為現在對娛樂業的稅率是以各地制定的稅率為準的,所以要根據當地的具體規定進行稅務處理。如北京規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我市娛樂業營業稅稅率的通知》(稅〔2000〕276號)規定,經市政府批準,北京市娛樂業營業稅稅率調整如下:1,遊戲機、遊戲網吧等娛樂項目營業稅稅率為20%;2.歌廳、舞廳、歌廳、酒吧等娛樂項目營業稅稅率為15%;①3.音樂茶座、高爾夫、臺球、保齡球、射擊、潑水、水滑梯、碰碰船、滑索、飛降、滑梯、四輪摩托車越野、輪滑、賽馬、狩獵、綜合遊樂園(園)的營業稅稅率為10%;24.僅面向兒童的遊樂園或項目及其他娛樂項目的營業稅稅率為5%。文化事業建設費:《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7]95號)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繳納娛樂業和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第四條規定,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娛樂、廣告納稅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娛樂業、廣告業應納營業稅營業額×3%。所以,娛樂業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也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上一篇:天津買房需要什麽條件下一篇:我的媽媽作文5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