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開:是網上競價最常見的形式,每個供應商都可以看到當前的最低價和自己的排名。投標過程中,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繼續降低投標,投標將按時結束。只有當供應商的報價高於當前最低價時,投標才會自動延期。
2.成交:買家從起拍價開始,每隔壹段時間通過系統降價。供應商只能選擇接受或拒絕每次降價。當價格降到沒有供應商能接受的程度時,競標就結束了。
3.雙向:供應商可以在壹些項目中降低報價,在壹些項目中提高報價。例如,價格第壹的項目是采購費用,價格較高的項目是回扣。
流程如下:買方事先對供應商的資質提出要求,如產品質量、生產經驗、交付能力等,然後根據這個標準對供應商進行評估和選擇。最後,只邀請符合設定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網上競價。此時,供應商只需要在價格上競爭。這種招標的好處是,保證了參與網上招標的供應商已經滿足了買方對非價格條件的要求。
在基於綜合價值的網上競價類型中,壹般有兩種:
1,加權公式:根據采購商的要求,以分數的形式比較供應商的綜合能力。按照預先設計的評分規則進行評分,評分涉及供應商服務、產品質量等其他方面的評價。在招標過程中,供應商不能改變那些非價格要素,供應商只能在網上對價格項目進行報價。但供應商在網上提交的價格會根據評分規則換算成供應商的分數,買方可以根據供應商的總分做出最終決定。
2、綜合:根據采購商的要求,以打分的形式來比較供應商的綜合能力。按照預先設計的評分規則進行評分,評分涉及供應商服務產品質量等方面的評價。在招標過程中,供應商可以根據自身優勢調整價格、商務條款、服務和質量參數。對每個供應商的總體評價會隨著各種因素的調整而變化,買方可以根據供應商的總得分做出最終決定。
買家在網上競價時綜合考慮供應商的實力。非價格條件包括ISO認證、交貨周期、付款方式和提供替代產品的能力。
在網上競價中,按照調整後的總得分對供應商進行排名,即把報價換算成的得分加上其他非價格因素得到的總得分。供應商可以選擇調整報價或其他非價格因素來提高綜合得分和排名。
對於復雜的非流通商品項目或價格不是最重要考核依據的項目,壹般建議采購方考慮基於綜合價值的網上競價類型,因為這種模式更能調動供應商的積極性,根據其優勢調整競價策略。壹些供應商會專註於縮短交貨時間或延長付款時間,而另壹些供應商則傾向於給出更好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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