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對ICO的政策和態度:
在全球多個國家對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的監管尚不明確,央行發聲仍嚴令禁止的背景下,新加波是區塊鏈發展的壹片熱土。
新加坡是亞洲對數字貨幣最友好的國家,也是全球IC0融資第三的國家。新加坡政府支持代幣背後的區塊鏈技術及其發展潛力,但暫時不支持將其作為貨幣或投資資產。
MAS對ICO的監管態度是怎樣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壹直密切關註包括區塊鏈和代幣在內的本地金融技術,並不斷向投資者推出各種監管措施和風險提示。
2065438年8月1日,MAS首次發布ICO的監管文件,主要闡述了新加坡數字代幣的監管定位(代幣必須是非證券)。
今年6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長孟在野村亞洲投資會議上表示,ICO本質上不屬於證券範疇,因此不受《證券及期貨法》限制。MAS並不直接監管加密貨幣,但會持續關註並對加密貨幣的未來表示樂觀。
目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即將頒布兩項新法律,將非證券和證券代幣納入監管框架。
壹是修訂後的“認可市場營運者”正在起草中,監管框架將把證券加密貨幣的交易平臺納入其監管框架,以迎合新的交易平臺業務模式的出現;
二是正在起草“新支付服務法案”,將其他非證券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納入其監管範圍,並要求平臺防範KYC、反洗錢和CFT。
ICO項目合規方法:
註冊實體新加坡基金會具有以下優勢:
(1)基金會沒有股份,沒有股東,保證不能分紅。因此,區塊鏈籌集的資金將完全用於該項目,在置於基金會管理時不會被成員分割。
(2)基金會有免稅政策。只要年末沒有現金,沒有盈余,就不用交稅。這是零申報稅。
因此,新加坡基金會是實體發行代幣和進行融資的首選。它也是壹個在世界上有信譽的機構。新加坡律師出具支持性法律文件,保證項目發行的代幣是非證券,項目以律師名義向政府備案。
2.法律合規性:新加坡律師將出具支持性法律文件,保證項目發行的代幣的非證券性質(審閱白皮書),項目將以律師名義向政府備案。
3.基金會的運作和審計執行
中國人做基金會理事有風險嗎?
我在這裏負責任的告訴妳,沒有風險!由於基金會和其他實體都設立在新加坡,所以該實體下的公司董事受新加坡法律監管,與中國無關。董事的義務和權利與正常的國內公司相同。
新加坡基金會董事的義務和權利:
1.需要提交基金會的擔保金額。如果基金會今後清算時面臨負債,理事們應按照擔保金額進行賠償。所以壹般建議提交65438新元+0的擔保金額。未來董事需要支付65,438+0新幣的報酬。
2.其他權利義務和壹般有限公司沒什麽區別,更多的是團隊內部協商決定。沒有第三方或監管方有權介入,也沒有硬性要求。
出海目的地選擇:對於項目方來說,新加坡是目前最受歡迎的落戶地,因為新加坡對ICO的監管態度明確。新加坡政府規定,發行代幣必須有法律實體和律師的法律意見。對於投資者來說,選擇多了,離岸實體可以選擇。結構取決於投資者的復雜程度。對於項目方,推薦基礎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