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為了防止違規報銷,規定發票序列號不能報銷。
擴展數據:
發票錄入時應註意:
第壹,原始付款憑證不限於發票。
有財務監制章的行政事業單位統壹收據,無稅務監制章的汽車票、火車票、飛機票,醫院使用的專用收據也可作為支付依據。
二、盡量減少“白”占。
白條,從財務上講,指的是非正式單據,即非法票據和不合規的單據作為原始憑證。
內容不實的“白條”無法交代。
但是,在某些條件下,這是允許的。比如在對外經營活動中確實無法取得發票。基於真實性原則,允許用相關自制憑證進行核算。
三、發票上的項目應全面審核。
審核發票名稱、發票種類、填制日期和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填制單位名稱、經辦人簽章等。
在發票審核中註意公司全稱,但壹些必須用個人實名登記的發票,如機票、火車票、住宿發票、手機話費等,可以認為是合規發票;
蓋章的話,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第四,註意發票的時效性
第壹種情況是費用已在當年計提並入賬,但當年未取得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34號公告(2011),實際操作中,當年度預繳所得稅時,可以按照賬面金額計算,但需要在下壹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否則將增加所得稅。
第二種情況是當年取得發票,當年沒有入賬,即在新的壹年入賬。
基於會計真實性原則,根據影響程度,要麽在下壹年度費用中列支,要麽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調整。
看看能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根據影響程度,要麽計入當期費用,要麽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調整。
至於能否在所得稅前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第15號公告(2012),企業進行專項申報和說明後,允許對該項目年度計算扣除進行補繳,但補繳確認期限不超過5年。
五、發票應“驗明正身”
定期和不定期在國稅網站或通過地稅服務中心、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咨詢發票真偽,減少或杜絕假發票。
六、註意發票是否是“陰陽發票”
查驗發票時,要看復寫紙字跡顏色是否壹致,兩面顏色是否壹致,內容是否完整,是否有局部復寫紙痕跡。
七、註意發票是否“偷列”
即提供的發票與真實業務不符。
《會計法》規定,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審核原始憑證,拒絕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也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