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財務
稅收是政府憑借國家強制,參與社會分配,集中壹部分剩余產品(無論是貨幣形式還是實物形式)的壹種分配形式。組織國家財政收入是稅收最基本的職能。
2.調整經濟
政府憑借國家強制參與社會分配,必然會改變社會群體及其成員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份額,減少他們的可支配收入,但這種減少並不平等,這種得失會影響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能力和行為,進而影響社會經濟結構。政府正是利用這種影響力有目的地引導社會經濟活動,從而合理調整社會經濟結構。
3.監管經濟
國家在征收收入的過程中,必須以日常深入細致的稅收管理為基礎,具體掌握稅源,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與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作鬥爭,從而監督社會經濟活動的方向,維護社會生活的秩序。
擴展數據:
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習慣上稱為稅收的“三性”。
1,必填項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依靠政治權力和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法令來征稅。有納稅義務的社會團體和成員,必須遵守國家的強制性稅法。在國家稅法規定的範圍內,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稅收法律地位的體現。
2.免費
稅收的無償性是指社會團體和社會成員的部分收入通過稅收轉移給國家,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成本。
3.固定物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征收的,即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定價方式和期限等。,都是稅收法規預先規定的,有壹個相對穩定的試用期,是固定的持續收入。
稅收的三個基本特征是壹個統壹的整體。其中,強制性是實現無償征稅的有力保障,無償性是稅收本質的體現,固定性是強制性和無償性的必然要求。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