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蘇州市昆山地方稅務局第壹稅務分局(副科級建制,與征收稅務分局合署辦公)
主要職能為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管理12366等納稅服務平臺;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輔導咨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和稅收法律救濟(不含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受理納稅人有關納稅服務的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征收工作,實現收入完成情況的跟蹤管理和預測分析;承擔發票、稅務票證的實物管理;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涉稅審批、發票購銷和門臨代開發票等涉稅事項的受理和辦理工作;承擔對納稅人違法相關稅務管理行為的壹般性違規違章處理;其他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為綜合業務股、宣傳咨詢股、辦稅服務壹股、辦稅服務二股等4個股。
綜合業務股:負責制定內部各項行政工作規章制度,處理日常事務;承擔本單位人事管理、教育和創建、紀檢監察、黨務、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納稅服務工作調研和納稅人需求調查;負責制定納稅服務各項業務工作規範;負責業務指導、督查及考核;負責註冊稅務師管理;負責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等級評定。
辦稅服務壹股:負責市區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各類涉稅業務的受理、辦理及涉稅資料歸檔管理;負責網上辦稅服務廳所有涉稅業務的辦理;負責發票、票證實物管理;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購銷等環節中壹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的處理;負責辦稅服務廳日常管理。
辦稅服務二股:負責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進駐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征收服務點及自助辦稅點的管理。
宣傳咨詢股:負責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日常稅法宣傳及納稅輔導;負責編印各種稅法宣傳資料;負責外網信息、欄目維護;負責12366納稅服務熱線、12366短信平臺、12366在線咨詢、12366快速反應中心、納稅服務誌願者總隊、電子辦稅服務中心等平臺管理。負責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投訴受理和處理;制定“納稅人之家”活動計劃,督查、指導各“納稅人之家”開展活動;負責組織納稅人(社會)滿意度調查分析。
2.蘇州市昆山地方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副科級建制,蘇州市昆山地方稅務局重點稅源管理稅務分局)
承擔全市範圍內金融保險企業、建築安裝企業、交通運輸企業、房地產業、總局及省局定點聯系企業、臺資集團企業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和風險評定工作;承擔相關涉稅事項的管理工作;承擔協稅護稅的相關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為綜合管理股、稅源管理壹股、稅源管理二股和風險評定股等4個股。
綜合管理股:負責本單位人事管理、教育和創建、紀檢監察、黨務、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貫徹落實稅源管理制度;組織落實稅政、征管和數據等職能部門布置的各項業務工作;指導、協調稅源管理股進行風險應對的日常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
稅源管理股:承擔重點稅源專業化、精細化管理;做好納稅戶的日常稅源管理工作;負責重大稅源日常監控分析,完成低風險事項的評定處理;實施重點稅源戶的宏觀、微觀分析,做好稅源預測分析等。
風險評定股:承擔部門推送中等風險事項的評定處理,實施納稅評估或日常檢查、集中實施註銷檢查;總結風險應對、註銷檢查成果及問題,及時反饋。
3.蘇州市昆山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副科級建制)
承擔千燈鎮、澱山湖鎮和張浦鎮行政區範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和風險評定工作;承擔個體稅收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涉稅事項的管理工作;承擔協稅護稅的相關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為綜合管理股、稅源管理股和風險評定股等3個股。
綜合管理股:負責本單位人事管理、教育和創建、紀檢監察、黨務、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貫徹落實稅源管理制度;組織落實稅政、征管和數據等職能部門布置的各項業務工作;指導、協調稅源管理股進行風險應對的日常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
稅源管理股:承擔壹般稅源專業化管理;做好納稅戶的日常稅源管理工作;負責壹般稅源日常監控分析,完成低風險事項的評定處理;實施壹般稅源戶的宏觀、微觀分析,做好稅源預測分析等。
風險評定股:承擔部門推送中等風險事項的評定處理,實施納稅評估或日常檢查、集中實施註銷檢查;總結風險應對、註銷檢查成果及問題,及時反饋。
4.蘇州市昆山地方稅務局第四稅務分局(副科級建制)
承擔錦溪鎮和周莊鎮行政區範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和風險評定工作;承擔個體稅收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涉稅事項的管理工作;承擔協稅護稅的相關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為綜合管理股、稅源管理股和風險評定股等3個股。機構職能同第三稅務分局內設機構職能。
5.蘇州市昆山地方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正科級建制)
承擔昆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玉山鎮行政區範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和風險評定工作;承擔個體稅收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涉稅事項的管理工作;承擔協稅護稅的相關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為綜合管理股、稅源管理壹股、稅源管理二股和風險評定股等4個股。機構職能同第三稅務分局內設機構職能。
6.蘇州市昆山地方稅務局第六稅務分局(副科級建制)
承擔昆山花橋經濟開發區和陸家鎮行政區範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和風險評定工作;承擔個體稅收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涉稅事項的管理工作;承擔協稅護稅的相關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為綜合管理股、稅源管理股和風險評定股等3個股。機構職能同第三稅務分局內設機構職能。
7.蘇州市昆山地方稅務局第七稅務分局(副科級建制)
承擔巴城鎮和周市鎮行政區範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和風險評定工作;承擔個體稅收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涉稅事項的管理工作;承擔協稅護稅的相關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為綜合管理股、稅源管理股和風險評定股等3個股。機構職能同第三稅務分局內設機構職能。
8.蘇州市昆山地方稅務局第八稅務分局(正科級建制)
承擔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區範圍內(除明確由第二稅務分局管轄的納稅人外)的地方稅收、基金(費)的管理和風險評定工作;承擔個體稅收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涉稅事項的管理工作;承擔協稅護稅的相關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為綜合管理股、稅源管理壹股、稅源管理二股和風險評定股等4個股。機構職能同第三稅務分局內設機構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