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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社保個人繳費標準

社保繳費標準是有固定比例,五險單位要承擔14%養老保險,8.2%醫療保險,0.5%失業保險,0.2%工傷保險和1%生育保險。個人要承擔8%養老保險,2%醫療保險和0.5%失業保險。每年壹般不會調整社保繳費比例,但是如果有新規,也要按照新的標準來進行社保費用繳納。

溫州社保繳費基數法規

2022年溫州社保繳費標準個人承擔費用,也要註意單位上報的繳費基數。22年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3957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9783元。單位上報的工資基數如果超過了標準,那麽也只能按照上下限來進行費用繳納,是不能超過這樣的壹個繳費基數範圍的。所以上報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也直接影響到了社保費用繳費額度。

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參保,那麽2022年溫州社保繳費標準個人要承擔415.49元,用人單位要承擔945.72元。

社會保險是指壹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壹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壹群體將其收入的壹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壹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壹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1、《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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