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溫州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溫州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我國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和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

(二)組織實施“科教興市”和“教育強市”戰略,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確定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編制年度教育計劃;指導、協調、檢查教育規劃和計劃的實施;負責提高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拓展公共教育服務。

(三)負責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協調推進全市社區教育和終身教育;負責管理和指導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大力推進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全面推進民辦教育綜合改革,管理和指導全市民辦教育;宏觀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各級各類學校推廣普通話和使用規範漢字。

(四)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和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建設;受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委托,組織教育系統教師職稱評審和指導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

(五)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安全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校園安全、綜合管理和穩定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和關心下壹代工作;指導溫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六)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宏觀管理和指導;負責全市師範畢業生的就業指導。

(七)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科研工作。

(八)負責市級教育系統經費的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籌資和學校收費政策;進壹步拓寬教育融資渠道,整合資源,加快學校建設;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

(九)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促進國際社會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教育工作的友好交流。

(十)管理和指導市政府直屬學校的教育教學、學生工作和人事工作;負責市直學校(單位)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和監督市政府直屬學校(單位)的財務、基建和國有資產;負責指導全市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儀器和圖書設備的配置。

(十壹)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對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下級政府、各級各類示範學校、市政府直屬各類學校(單位)進行檢查、督導和評估;完成國家教育督導組、省教育督導室和市政府委托的相關督導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上一篇:安科生物技術的部門設置
  • 下一篇:我們巳被老板扣了工薪稅,但在稅務局並沒有查到交稅明細,工資金額也變少了,為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