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稅依據
第壹我們要知道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的依據是廣告業務的收入,不是辦理了廣告經營許可證就可以計稅。如果公司有廣告業務的收入就要交文化事業建設費,反之,沒有的話就可以不用交。
計算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公式是: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壹、在我國境內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是提供了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
二、在我國境外的需要以廣告服務接受方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是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在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而且在境內沒有設經營機構的。
三、繳納義務人要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算公式是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者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繳納義務人減除價款的,應當要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減除。
四、應扣繳費額=支付的廣告服務含稅價款×費率,扣繳義務人應按公式計算應扣繳費額扣繳文化事業建設費。
哪些公司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稅務局在征收廣告服務業的增值稅時也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單位和個人應該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取得的營業額和3%的費率計算出應繳費額。
1.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是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的單位和個人。
2.利用圖書、報紙、雜誌、幻燈、路牌、招貼、廣播、電視、電影、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文體節目或者通告、經營服務項目、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的這類屬於廣告服務,包括廣告的策劃、設計、制作、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範圍取決於是否提供了廣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