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繳納常見問題
壹、文化事業建設費最新優惠政策是什麽?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第25號)規定,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公司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優惠,如何進行申報?
公司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優惠的,應如實申報計費銷售額和應繳費額,選擇《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減免性質代碼後,對所屬期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自動完成免征申報。
三、已經申報繳納過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享有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優惠時如何申請退費?
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所屬期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
四、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優惠期間,公司允許扣除的廣告發布費應當如何處理?
對於廣告發布費,應正常填寫減除項目部分,對於計算得出的應繳納費額,準予免征。
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包括哪些情況?
1、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相關規定,繳納義務人若是尚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則可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2、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相關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3、參考《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46號)相關規定,自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以減半征收文化事業建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