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財產壹般屬於經營者,如果是個體經營模式,屬於經營者,如果是家族經營,屬於家族。
《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由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族企業,擁有家族財產。即: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並自負盈虧者對其債務承擔個人責任。
家庭投資同壹財產,或者收入的主要部分為家庭成員消費的,債務以家庭財產清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其收入歸夫妻雙方所有的,其債務由夫妻雙方清償。家庭* * *全體成員共同出資* * *共同經營的,其債務以家庭* * *財產清償。
擴展數據:
個體工商戶停業/復業稅務登記,是指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請停業登記,停業期限不超過壹年;已辦理停業登記的納稅人,在恢復生產經營前,應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
(壹)納稅人申請停業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停業登記表,載明停業原因、停業期限、停業前納稅情況和發票的領取、使用、保管情況,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稅務機關應當保存稅務登記證件及復印件、發票領購簿、未使用的發票及其他稅務憑證。
(二)停業期間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報納稅。
(三)納稅人停業期滿後未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申請延期停業登記,並如實填寫停業復業報告。
(四)納稅人在申請復業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停業復業報告》,並收回和啟用稅務登記證、發票領購簿和停業前購買的發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個體工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