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歷或普通高校緊缺專業大專(35周歲以下)人員申請進杭落戶的,應同時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並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的條件。
2、符合本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受理條件,且人事檔案在杭州人才市場管理;
3、工作單位無集體戶口,且本人不具備獨立立戶或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
申請材料
①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升本人員請同時提供專科畢業證書)
②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戶籍證明)
③與現在杭就業單位簽訂的簽約期在壹年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須在職)、壹年以上居住證
④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辦理落戶當月出具並加蓋公章的《浙江省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個人專用)》(繳費狀態須顯示已參保,已到賬,且單位在繳)
⑤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區、蕭山區、余杭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無房證明(《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其中已購房未交付的須另提供《購房合同》,已婚人員須提供結婚證書和夫妻雙方在杭無房證明
⑥身份證
註:
①戶口遷移證上的遷往地址須為杭州市
②參保證明上顯示的當前繳費單位名稱須與在杭《勞動(聘用)合同》簽約單位名稱壹致
③在杭州市區自主創業的畢業生,以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本人須為法定代表人,如是五證合壹只需提供營業執照)代替③、④兩項申請材料)
④本科生沒有取得學位證書的,須由學校出具沒有取得學位證書原因證明
⑤緊缺專業專科生是指畢業證書上的所學專業名稱與本市公布的緊缺專業目錄名稱壹致人員
⑥本科生年齡為 45周歲以下,緊缺專業專科生年齡為 35周歲以下
其他事項:
※1、以上申請材料均須提交原件審核,同時備妥公安部門要求存檔備案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原件提交審核後須退還當事人的申請材料需同時提交復印件備案);
2、需經市(區)公安機關進杭落戶審批人員(持《戶口遷移證》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除外),需填寫《進杭落戶審批表》,《進杭落戶審批表》
3、需通過就業調整(改派)進杭落戶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先辦妥就業調整(改派)手續,《就業報到證》須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改簽;《戶口遷移證》遷往地址不是杭州市以及所載內容有塗改、修改的,須回原戶口遷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出具;
4、2015年 7月10日以後,各省公安派出所開具的《戶口遷移證》必須使用新版(《戶口遷移證》右下角有“2015年印制”字樣和“原住址”壹欄所填具體住址後面加有“(城鎮)"或“(鄉村)”字樣);
5、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入學時未將戶口遷往學校的,進杭落戶所需申請材料中的《戶口遷移證》改為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因未還清助學貸款而沒有取得畢業證書的,須另提供學校證明和畢業證書復印件;
6、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戶口遷移證》和《就業報到證》有效期壹般均可順延至畢業當年12月 31日止;
7、無房證明(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由杭州市房產檔案館(上城區開元路 40號)出具;
辦理流程
將人事檔案調入杭州人才市場管理,持落戶申請材料到杭州人才市場初審 →需經市(區)公安機關進杭落戶審批人員,持落戶申請材料到相應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準遷審批手續,在審批通過後,去指定派出所落戶前,需再到杭州人才市場辦理集體戶口掛靠手續的,應持落戶相關材料(包括審批材料)到杭州人才市場辦理集體戶口掛靠手續;無需經公安部門戶口準遷審批人員,直接辦理集體戶口掛靠手續→持杭州人才市場出具的《落戶通知書》和落戶相關材料去指定派出所落戶。
▲以上落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根據本市公安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摘錄整理,如有出入和變化,請以本市公安部門現行規定要求為準
註意事項
1、申請落戶杭州人才市場集體戶口人員,應本人辦理相關手續;
2、符合在杭落戶條件人員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落戶:用人單位集體戶、親屬親戚或朋友家庭戶(投親靠友)、在杭自購住房(已交付)家庭戶等
3、根據人社廳發〔2015〕183號文件規定對工作單位無集體戶口當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口或本人具備獨立立戶、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後公安機關將定期會同杭州人才市場組織相關政府部門聯合開展集體戶清理工作,將具備戶口遷出條件的流動人員戶口從人才市場集體戶遷出;
4、落戶人員如將人事檔案從杭州人才市場轉出,也應及時將戶口從杭州人才市場集體戶中遷出;
5、落戶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不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參與壹切非法行動
6、戶口需從杭州人才市場集體戶口遷出人員
辦理地點:
6月1日起杭州人才引進落戶可直接到派出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