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10000.00-5000.00-0.00)* 10%-210 = 290.00。
新個稅法將於10月65438+2009+1日生效,最新起征點和稅率將於10月65438+2018日生效。
根據新個稅法規定,2018 10 10月1至2018 12 2月31,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以每月收入額減除5000元後的余額和專項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延伸信息不屬於免稅福利費範圍,應並入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壹)超過國家規定的比例或者基數從福利基金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基金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補貼和津貼;
(3)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房屋、電腦等不屬於臨時生活困難補助的費用。
特別註意
加班費應並入工資收入,依法納稅。
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對於每個納稅人,壹次性獎金的優惠算法只允許使用壹次。
單位在外地設立辦公室,從當地招人。這部分人員居住在當地,其住房情況和保險水平應符合當地標準,社會工資按機關標準計算。
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按照《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取得的壹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6 54 38+0]157號)執行。
發放年終壹次性獎金的當月,職工當月工資收入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方法確定全年壹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