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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殘疾人的政策和補貼?

關於建立和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議

NPC副手王新賢等人。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要解決的是民生問題,解決民生問題的基礎在於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黨中央、國務院正在采取各種措施,全力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殘疾人作為社會弱勢群體中最困難的群體,是社會保障的主要受益者之壹。因此,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殘疾人的特殊需求,建立有效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體系。

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初步結果顯示,我國殘疾人總數為8296萬人,殘疾人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為6?34%,涉及近3億人。殘疾人雖然是壹個龐大的群體,但他們的經濟狀況普遍較差,而且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他們與健全人的收入差距和生活差距越來越大。中國社科院2007年《社會藍皮書》數據顯示,通過對7140戶家庭的調查,我國基尼系數為0?496、中國的貧富差距大約是18倍。東、中、西部城市殘疾人與普通居民的生活差距約為1至3倍,農村殘疾人與普通居民的生活差距約為1至2倍。據調查,2005年浙江省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為16924元,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為6660元,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為4100元,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為1800元。河南省駐馬店市2006年城鎮居民人均收入7900元,農村居民人均收入2906元,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4300元,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1.700元。2004-2005年陜西省三縣調查顯示,當地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為2281元,而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僅為781元。2006年寶雞市陳倉區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為7971元,而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為2850元。而且,殘疾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有很多特殊需求。除了和健康人壹樣的日常生活費用外,還要支付康復、輔助器具等費用,比如精神殘疾人的日常治療費用、下肢殘疾人的車輛購置和日常維護費用等。如果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過程中不能充分考慮殘疾人的這些特殊需求,對殘疾人和健康人采取同樣的保障措施和標準,那麽殘疾人的實際生活質量必然低於健康人。因此,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過程中,必須根據殘疾人的特點和特殊需求,建立專門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

建議做好以下重點工作,切實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1?制定各項社會保險制度中統壹的殘疾人優待和扶助政策。比如,制定殘疾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的優惠和幫扶措施;在醫療保險方面,擴大殘疾人可報銷醫療費用的疾病範圍,提高殘疾人可報銷醫療費用的比例。

2?完善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無論是城市低保制度,還是農村低保制度,都應該實行“分類投保”的政策。根據殘疾程度、經濟收入和消費需求,殘疾人可以享受相應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適當提高殘疾人保障水平;根據殘疾人個人收入水平,而不是家庭平均收入水平,作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評價依據,切實減輕殘疾人家庭負擔。

3?建立殘疾人定額補貼制度。建議國家吸收壹些地方的成熟經驗,對殘疾人特別是貧困殘疾人實行定額補貼制度,根據其不同的殘疾程度給予相應的定額補貼,作為殘疾人的壹種普遍福利制度。

4?建立重度殘疾人養護(護理)制度。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約有60%的重度殘疾成年人和老年殘疾人完全依靠家庭供養,尤其是重度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往往給家庭帶來嚴重的經濟和心理壓力。國家和社會不應該把這種贍養責任完全轉移給他們的家庭。因此,建議建立重度殘疾人贍養制度,對贍養重度殘疾人的家庭給予相應補助,對集中供養殘疾人的機構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同時,要出臺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大力倡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5?建立各種殘疾人專項社會救助制度。針對殘疾人的特殊需求,政府提供殘疾人醫療、教育專項救助資金和殘疾人輔助器具專項補貼,逐步形成完善的殘疾人救助體系。特別要加強對城市失業殘疾人的醫療、教育、康復和生活救助,切實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

關於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殘疾人醫療困難的建議

NPC副手王新賢等人。

近年來,我國醫療服務費用的增長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醫療服務費用的增長速度超過人均收入的增長。醫療衛生消費支出已成為僅次於家庭食品和教育支出的中國居民第三大消費。與醫療費用上漲相對應的是,我國的醫保覆蓋水平並不高。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目前我國城鎮居民醫保覆蓋面只有654.38+0億多,不到城鎮總人口的654.38+0/4,新農合覆蓋面也只有654.38+0.9?94%,大部分城鎮居民和農民看病都要自己掏錢。

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初步結果顯示,我國殘疾人總數為8296萬人,殘疾人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為6?34%。殘疾人作為社會弱勢群體中最困難的群體,經濟狀況普遍較差,平均收入普遍低於當地農民平均收入。以浙江為例。2005年,當地農民人均年收入6660元,而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只有1800元。河南省駐馬店市2006年農民年收入2906元,而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只有1700元。2004-2005年陜西省三縣調查顯示,當地農民人均收入為2281元,而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僅為781元。面對不斷上漲的醫療費用和醫療保障措施的缺失,很多殘疾人只能小病忍,大病拖,因病致殘、因殘致貧的現象十分普遍。

農村殘疾人的醫療狀況令人擔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後,部分農村殘疾人的醫療條件得到了壹定程度的改善。然而,由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仍處於起步階段,覆蓋面有限,許多殘疾人尚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即使實行了新農合的地方,很多殘疾人也無力支付自己的費用,很多殘疾人有特殊需求的醫療項目也沒有納入報銷範圍;即使是納入報銷範圍的項目,報銷比例也普遍較低。

城市殘疾人的醫療狀況也不容樂觀。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下,許多殘疾人就業困難,醫療得不到任何形式的保障;即使是就業的殘疾人,也有很多人因為各種原因享受不到醫保。據調查,武漢市橋口區約40%的殘疾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病,而83%的殘疾人沒有基本醫療保險。武漢市洪山區60%以上的殘疾人家庭因支付醫療費用而負債累累。武漢80%的無業精神病人分散在社區,沒有醫療保障,給家庭和社區造成了很大的負擔。

針對貧困群體的醫療問題,許多地方政府出臺了壹些優惠和減免措施,如減免貧困群體的掛號費、門診費和住院費;針對參加新農合有困難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局或民政局減免補助;壹些患有重大疾病的貧困患者可以申請醫療救助。但國家和地方政府在醫療方面普遍缺乏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和幫扶政策,沒有形成相應的醫療和優惠制度。由於納入救助的病種範圍有限,救助條件設置較高,救助資金較低,導致享受優惠和救助的殘疾人數量有限,因此對貧困群體提供的醫療救助有限。有的地方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的疾病不到十種;有的地方規定,壹年內個人醫療費用在農村超過2萬元、在城市超過3萬元的,才能申請醫療救助;在壹些地方,壹個尋求大手術幫助的貧困患者限500元,壹個重癥肝炎或危重晚期血吸蟲病患者限600元,壹個重癥胰腺炎患者限800元。對於很多極度貧困的殘疾人來說,即使能夠申請到醫療救助資金,他們在醫療方面仍然面臨很多困難。

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強化政府責任,嚴格監督管理,構建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以及“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建立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統籌,發展社會醫療救助。”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06年6月5438+2月65438+3月通過的《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規定,締約國不僅要為殘疾人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醫療衛生服務,還要為殘疾人提供特殊的醫療衛生服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要解決的基本問題是幫助弱勢群體。殘疾人是社會弱勢群體中最困難的群體,醫療問題是殘疾人面臨的現實問題。殘疾人醫療問題的解決將極大地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和發展。

因此,提出以下建議,希望有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殘疾人醫療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建議國家制定統壹的殘疾人醫療優惠和救助政策,切實解決殘疾人面臨的醫療困難。

2.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免除殘疾人個人繳費,從財政支出中予以補貼,確保殘疾人參保率;與殘疾有關的重大疾病要納入新農合報銷範圍;擴大殘疾人醫療費用報銷項目,提高比例。

3.制定相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城市失業殘疾人的醫療問題。

4.將殘疾人特殊醫療項目納入醫療救助範圍,降低殘疾人申請醫療救助門檻,不斷加大貧困殘疾人醫療救助力度。

關於農村稅費改革後殘疾人優惠政策的建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社會和法律委員會副主席王建倫

2006年6月165438+10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殘疾人優惠政策”課題組調查發現,取消農業稅後,農村殘疾人與健全人的經濟收入差距進壹步拉大,需要采取特殊的幫扶措施。

在實施農業稅時,各地普遍出臺了對殘疾人減免農業稅費的相關規定。根據殘疾人傷殘程度,分別減征或免征農業稅100%、50%和30%。農村殘疾人還普遍享受“三提五統”的減免,以及積累工、義務工、水利等勞務和代工費的減免。同時,村集體可以按規定從農業稅中提取6%的社會和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壹般將這些資金的壹部分用於補貼殘疾人的生產生活。

取消農業稅後,農村殘疾人和健全人不用交農業稅,導致農村殘疾人最重要的優惠措施消失;健康人還可以獲得政府的生產性補貼,沒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享受不到任何補貼;村集體無法繼續提取社會和自然災害救助資金,補助殘疾人資金鏈斷裂。以上原因導致農村殘疾人與健康人的收入差距進壹步拉大。我們在武漢調研時發現,農村健康人群在獲得農業稅減免和政府生產性補貼後,人均年收入可增加400元以上。黃岡市取消農業稅後,殘疾人人均相對收入減少400-500元。在其他地方,研究小組也得到了基本相同的結果。

針對農村殘疾人收入普遍下降的情況,湖北、湖南兩省采取了壹些措施:壹是在實行農村低保的地方,殘疾人優先享受低保,在不實行農村低保的地方,殘疾人納入社會救助範圍;二是符合農村“五保”條件的殘疾人優先納入“五保”範圍;三是將有勞動能力的農村殘疾人納入政府相關就業項目培訓計劃。壹些市縣也結合當地情況出臺了壹些優惠政策。例如,湖南省衡陽市規定,農村殘疾人憑殘疾證免除“兩工”負擔,生活上需要照顧的農村重度殘疾人免除其法定贍養義務之壹的“兩工”負擔。湖南省華容縣治河渡鎮為每個殘疾人劃撥1-2畝承包地進行轉租經營,增加殘疾人收入。

湖北省解決農村殘疾人“吃”和“住”問題的做法具有壹定的典型意義。湖北省對全省農村貧困家庭普遍給予定額補助,每人每年120元,全省重度殘疾人13萬人,壹戶多殘。在定額補助的基礎上,每人每年新增補助60元,所需780萬元由省財政和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擔。武漢為農村重度殘疾人提供每月30元的固定補貼,為輕度殘疾人提供每月20元的固定補貼。湖北省爭取1.000戶“殘聯專項彩票公益金農村貧困殘疾人改造項目”,省內每戶支持1.500元,由省發改委實施。省民政廳、省扶貧辦分別將另外3萬貧困殘疾人家庭列入“農村貧困戶安居工程”和“搬遷扶貧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得到了殘疾人和廣大市民的好評。湖北洪湖市殘疾人李茂生搬進項目房後,親友們在祝賀新房竣工的牌匾上寫下“立富樓竣工”。雖然李家的新房子在鄰居樓房的陰影下顯得很破舊,但他還是忍不住對政府心存感激。

調查中,普遍反映農村殘疾人收入減少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針對取消農業稅後農村殘疾人收入減少的問題,國家沒有出臺專門針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雖然少數地方出臺了壹些優惠政策,但優惠內容太少,優惠力度太小,不足以完全彌補農業稅取消後殘疾人和健全人的收入差距。兩省在實施農村低保制度的過程中,由於制度限制,對殘疾人的優待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再加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這個問題無法徹底解決。例如,湖南省122個縣(市、區)中,有36個縣(市、區)尚未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占29?5%。未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實行農村扶貧,救助標準僅為每月8。5元。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縣(市、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普遍偏低。有大量不符合低保標準或社會救助條件的殘疾人,徘徊在貧困線上,卻得不到任何優待和救助。此外,有子女但未成年的農村殘疾人、父母無經濟來源的,不能進入“五保”範圍。

為此,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壹是針對取消農業稅後農村殘疾人收入減少的問題,國家應制定專門的統壹扶持政策,根據農村殘疾人的不同殘疾程度給予定額補貼,資金來源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承擔。

二是全面解決農村貧困殘疾人住房問題,繼續加大“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彩票公益金”投入,鼓勵和號召社會力量參與。

第三,加快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提高低保標準,為殘疾人提供制度照顧和優惠政策。社會救助制度應當貫徹分類救助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殘疾人救助標準和措施。

四是將子女未成年、父母無經濟來源的農村殘疾人納入“五保”範圍。

五、對具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需求的農村殘疾人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培訓內容和培訓方式應能最大限度地促進殘疾人就業。

關於解決殘疾人醫療特殊困難的建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社會和法律委員會副主席王建倫

2006年6月5438日至2006年10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殘疾人優惠政策”課題組調查發現,殘疾人就醫困難多,因病致貧、因殘致貧現象十分普遍。

武漢市硚口區的壹項調查顯示,約40%的殘疾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病,而83%的殘疾人沒有基本的醫療保障。武漢市洪山區60%以上的殘疾人家庭因支付醫療費用而負債累累。武漢80%的無業精神病人分散在社區,沒有醫療保障,給家庭和社區造成了很大的負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後,湖南省華容縣農村殘疾人已基本進入農村合作醫療體系,就醫難問題得到壹定程度緩解。但是,這個縣的城鎮殘疾人醫療困難問題壹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主要是他們大多沒有工作單位或者已經下崗,而且該縣還沒有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許多地方建立了針對貧困群體的醫療救助制度。2006年,財政廳與民政廳合作,在湖南省選擇部分市縣開展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目前已有105個縣(市區)建立了城市醫療救助制度。湖南嶽陽等地也建立了城鄉壹體的大病醫療救助制度。但現行醫療救助制度存在以下問題:壹是納入救助的疾病範圍有限,洪湖市僅有8種疾病納入大病醫療救助範圍。二是救助條件設置偏高,救助資金偏低。比如嶽陽市規定,壹年內個人醫療費用在農村超過2萬元、在城市超過3萬元的,才能申請大病醫療救助;由於各區縣財政配套資金普遍不足,救助金額標準偏低。部分縣市救助上限僅為壹名大手術求助的貧困患者500元,壹名重癥肝炎或危重晚期血吸蟲病患者600元,壹名重癥胰腺炎求助患者800元。

新農合實施過程中,很多殘疾人無力支付10-15元的個人費用,采取了壹些措施幫助殘疾人。湖北省43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規定參加合作醫療的貧困人口由當地民政部門給予救助。湖南省長沙縣、望城縣、湘潭縣、衡陽縣、耒陽市、常寧市等地免除殘疾人參加新農合的個人繳費,補貼由財政局、民政局支付。但新農合也存在以下問題:壹是新農合還處於試點階段,很多地方還沒有發展起來,這些地方的殘疾人還缺乏制度保障。二是部分地區雖有減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但優惠政策並未覆蓋所有貧困殘疾人,很多貧困殘疾人仍無力支付相關費用。目前,武漢市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殘疾人僅占農村殘疾人口的29%。72%。第三,新農合報銷費用的範圍和比例有待提高。很多與殘疾人密切相關的醫療項目沒有納入報銷範圍,報銷項目納入報銷範圍的比例普遍較低。四是大病門診費用不納入報銷範圍。

為此,課題組提出以下建議:

壹是擴大醫療救助範圍,特別是當地的高發疾病和疫情要納入醫療救助範圍,與殘疾人密切相關的高費用醫療項目也要納入醫療救助範圍,比如精神殘疾人的醫療費用。不斷提高救助基金補助標準,可以有效減輕殘疾人醫療費用負擔。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農村廣泛推行,貧困殘疾人應承擔的費用由地方財政免除。將與殘疾人密切相關的醫療項目納入新農合報銷範圍,提高報銷比例。將大病門診費用納入報銷範圍。

三、各地要規範康復資金的使用,提高康復資金的使用效率,切實解決殘疾人面臨的迫切康復需求。

關於重視殘疾人及其子女教育的提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社會和法律委員會副主席王建倫

2006年6月5日至2006年10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殘疾人優惠政策”課題組發現,殘疾人及其子女的教育問題應得到重視,並應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

各地對殘疾人教育采取的主要優惠措施有:壹是確保殘疾學生優先享受“兩免壹補”。湖北省優先將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納入“兩免壹補”範圍。武漢市規定,低保戶子女可享受教育補助,小學100元,初中350-600元,高中200元,殘疾學生納入其中。二、對考取大學的貧困殘疾學生給予壹次性補助,湖北將獎勵本科生1000元,專科生800元。武漢給殘疾學生補助學費,他們以1,000元考上了800元,壹個中專,壹個大專,壹個本科。三、壹些地方優先將特殊教育學校的貧困學生納入低保範圍。

然而,由於經濟困難和外部障礙等多種原因,殘疾人整體受教育水平較低。武漢市新洲區潘塘街道有1120文盲,占殘疾人總數的59%。具有小學文化程度的有613人,占殘疾人總數的32%。3%,高中以上學歷的不到50人。絕大多數殘疾人沒有接受過任何職業技能培訓,沒有人接受過高等教育。盲聾啞學齡兒童和青少年的教育狀況更令人擔憂。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率與義務教育要求仍有較大差距。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農村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因家庭貧困而輟學。特殊教育學校發展不平衡,布局不合理。武漢市六個偏遠城區只有三個區分別有壹所特殊教育學校。現有的特殊教育學校在結構、布局、規模和類別、辦學條件、經費和師資等方面遠遠不能滿足農村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需求,大多數農村家庭無力將適齡殘疾兒童送到其他區或中心城市的特殊教育學校寄宿。與武漢相比,湖北省其他地區殘疾人面臨的教育問題更為突出,殘疾人受教育權難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殘疾兒童的教育問題也非常突出。由於家庭貧困,許多殘疾兒童在讀完小學之前就不得不輟學,許多殘疾兒童在初中畢業之前就外出打工。殘疾學生和殘疾兒童在接受教育過程中普遍受到歧視的現象仍然十分嚴重。

建議:

壹是根據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的特殊需求,在生活費、學習用品等方面制定特殊政策。

二是國家要科學發展特殊教育,在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師資培訓、經費保障、課程設置等方面制定相應的優惠措施。,確保特殊教育學校的健康發展,滿足殘疾學生的特殊教育需求。

三、根據殘疾人的特點,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其就業能力。

四、國家應出臺相應的優惠措施,確保殘疾兒童能夠接受相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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