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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為何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煩、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是群眾和企業經常反映的問題。為減少不必要的審批和證明事項,2019年以來,國務院決定在部分地方和部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

11月19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舉行,就《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作出說明。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出發點都是通過行政機關清楚告知,企業和群眾自願承諾並誠信守諾,來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難的問題。”會上司法部副部長劉炤說明,實際上是以告知承諾書替代了原來的證明材料。有壹些必要證明,由行政機關通過信息***享、事後核查等方式解決,申請人不必另行開具。通過告知承諾大幅簡化了審批程序,實現了快捷辦證和快捷領證。

擴展資料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以避免風險

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介紹,首先要針對證明事項的特點分類確定核查辦法,將承諾人的信用狀況作為確定核查辦法的重要因素;

其次要依托全國壹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享和業務協同,建立在線核查支撐體系;

再次,要加強告知承諾信用管理制度建設,依法科學界定告知承諾失信行為;

最後,要規定不實承諾的處理措施,對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承諾不實的,行政機關要依法終止辦理、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者予以行政處罰,並納入信用記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中華人民***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從源頭堵住"證明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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