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從2009年起對新能源汽車購置給予補貼;2010年,多部委就確定在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個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
2014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對部分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隨後,這壹優惠政策得以延續。而今年4月份,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公告,將這壹優惠政策延續到了2022年12月31日。
2016年以來,報經國務院批準,四部委建立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動態調整機制。按照原計劃,到2020年底,補貼政策將在實現預期目標後退出。今年4月份,《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發布,原則上2020年至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壹年基礎上退坡10%、20%、30%。同時,推動落實新能源汽車免限購、免限行、路權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貨車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車使用優勢。
山東在2009年出臺了《關於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幹意見》,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截至2019年底,山東省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5.3萬輛,其中2019年推廣7.3萬輛,占當年新增及更新汽車總量的3.4%,位居全國上遊水平;建成公***充電樁4.58萬個,位居全國第五,公***場所、居民小區、企事業單位、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主要場所覆蓋率逐年提高。
今年9月9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編制的《山東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
征求意見稿提出,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車船稅減免政策,研究制定不限行、充電停車費減免、充電停車位專享等措施,擴大新能源汽車通行範圍;開辟新能源汽車上牌、保險、年檢綠色通道;支持企業建立完善整車及動力電池在線監控系統,提升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保障車輛安全運行。
自2020年開始,濟南、青島、煙臺、德州、聊城、日照6個新能源汽車主產區及京津冀大氣汙染傳輸通道城市,新能源汽車推廣量每年增長20%以上,其他城市每年增長15%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車下鄉促消費支持力度,鼓勵農村居民淘汰低速電動車購置新能源汽車。
在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方面,加快構建以住宅和辦公場所充電為主,城市公***充電為輔、城際間快速充換電為補充的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形成各城市中心城區平均服務半徑小於5公裏的公***充換電網絡。
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應用規模超過60萬輛,建成公***領域充換電站3600座、充電樁10萬個、加氫站30座(含與其他能源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