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發票的真實性
檢查發票的規格、等級、印刷顏色是否正確,防偽標識是否齊全,是否有水印,防止假發票報銷。
普通發票有以下特征:1,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形,上環刻有“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刻有“國家稅務局監制”或“地方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刻有監制稅務機關所在地全稱或簡稱。字體為正楷,套印在發票票頭中央。發票監制章是鑒別發票真偽的重要標誌。2.普通發票的發票聯打印在專用水印紙上。用肉眼可以看到發票聯水印紙上的水印圖案是菱形的,中間是漢語拼音字母“SW”,發票聯沒有印底紋。3.新版普通發票的發票監制章和發票字軌號用彩色熒光油墨套印,印刷顏色為大紅色,用紫外線照射有橙色反應。部分省(市)稅務機關還使用無色熒光墨水在發票上添加防偽秘籍,在紫外線照射下呈現綠色熒光反應。
2、審核發票的印章
看發票的印章是否完整。銷售發票應由國稅局或地稅局開具,行政票據應由財政部門開具。開票單位財務收款專用章和經辦人簽名是否齊全。開票單位印章是否與所購商品名稱壹致。
3.審核發票的經濟業務內容。
看發票記載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與實際相符,經辦人是否註明用途,發票記載的業務內容是否與開票單位的業務範圍壹致,是否使用與經濟業務內容相適應的工業發票。
4.審核發票的面值
看整張發票的字體書寫、字跡粗細、復印痕跡是否壹致,有無異常、塗改、添加、修補、劃痕等痕跡;檢查發票是否有印章或“作廢”、“已報銷”等字樣;看發票的備註中是否有“不報銷”“自費”等字樣。發票如有錯誤,應由開具單位重新開具或更正,更正後加蓋開具單位印章。
5.審核發票的開具時間。
看經濟內容相同、金額相同的發票是否在相似的時間出現;發票號碼是否相連或相近,與實際情況是否有矛盾,過期作廢發票是否重復使用等。,壹定要找出原因,防止重復報銷。
6.檢查發票的價格和金額
看購買的物品是否與過去相同的物品價格相同或相近;看購買的物品是否深遠、優越;看采購商品的數量、金額、品種是否在計劃控制範圍內。如有較大差異,需說明原因。
看發票的文字和數字金額是否壹致,小寫前是否有“人民幣”字樣,文字金額前是否有頂框;看數量和單價的乘積是否等於金額。金額有誤的,開具單位應當重新開具,不得在發票上更正。
看發票的內容和金額是否符合現行的財務法規、會計制度和當地的財務規章制度,如出差住宿費、會議費、車船交通費等。,以及是否存在違規和擴大支出標準的情況。
7、審核發票報銷程序
看發票是不是有“報銷聯”、“發票聯”字樣的票據;看經手人、接受人、報告人手續是否齊全;看有沒有相關領導的批文。發票如有遺失,應取得原開具單位的蓋章證明,並註明經濟業務內容、原發票號、金額等。用發票存根原件復印件作為證明的,必須加蓋原單位印章。嚴禁使用發票核銷、發票附件、發貨附件、發貨附件、未開封復印件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