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對方公司倒閉怎樣追討未付貨款:首先要明確對方的性質,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合夥企業。對此普通百姓不會有明確的認識,認為都是企業或公司。但是在法律上來講,這是有很大區別的,對貨款的追回非常關鍵。可以委托律師查詢對方工商登記信息,或者營業執照。確定其性質,這是第壹步。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麽追款的難度是很大的,如果公司破產倒閉,公司沒有自有資產,是無法追回款項。但是如果公司股東惡意抽逃資金或者改變公司資產性質,還是可以讓股東承擔部分責任的。如果對方是合夥企業或個體,那麽是比較容易的。直接起訴對方和實際控制人即可,對方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確定對方公司的性質、清償債務的責任主體:1、如果是有限公司倒閉,可以申請破產清算,看有沒有錢支付。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並根據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範圍在全國或者公司註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公司破產清算如果沒有履行書面通知和公告義務,就是壹個不符法律規定的清算行為,那麽,債權人就可要求原廠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賠償損失,包括貨款。如果有限公司的老板逃逸導致無法清算可以要求股東承擔責任。2、如果是個體工商戶或者獨資企業,供應商就可以要求個體工商戶或者獨資企業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壹百壹十條 享有本法第壹百零九條規定權利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第壹百壹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壹)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壹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