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稅憑證號打印在稅收繳款書右上角;
2、用於標識每壹張稅票;
3、幫助稅務機關跟蹤和管理稅收征繳過程;
4、對納稅人而言,是履行納稅義務的證明;
5、在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時提供的關鍵信息;
6、作為國庫收入管理和稅收監督的依據;
7、是稅務管理的工具,也是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保障。
完稅證明的作用:
1、完稅證明是納稅人依法納稅後,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
2、該證明對於納稅人而言,是其履行稅收義務的直接證據,也是日後可能發生稅務檢查時的重要憑證;
3、在辦理某些行政手續或商業活動中,完稅證明常常作為必要的附加文件之壹,如房產過戶、公司註冊等;
4、對於稅務機關來說,完稅證明是監督和管理稅收征收的壹種方式,有助於防止逃稅和確保稅收的及時足額征收;
5、完稅證明還可以作為納稅信用評價的依據之壹,對於納稅人的信用等級有壹定影響。
綜上所述,完稅憑證號作為稅收繳款書上的關鍵標識,不僅幫助稅務機關有效跟蹤和管理稅收征繳過程,而且對於納稅人來說,它是履行納稅義務的重要證明,並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是國庫收入管理和稅收監督的重要依據,是稅務管理工具與納稅人合法權益保障的結合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四條
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