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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責任書

安全施工責任書(1)

甲方:乙方:

壹.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現場的衛生環境,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簽訂本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內容:

1.乙方根據中標合同進入現場後,應熟悉並自覺遵守和執行建設部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相關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規定,積極參加與促進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活動,有效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進場施工前,對所有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所有人員持證上崗;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壹安全例會制度和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和管理。

3.乙方施工隊伍負責人或臨時班組長是施工隊伍安全的第壹責任人,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定現場安全員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

4.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工作範圍和時間內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違規操作或違反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如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甲方的管理規定,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壹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立明顯標誌。時間較長的集中施工項目,應設置圍擋進行封閉,圍擋上懸掛照明燈,引導車輛和行人夜間行駛。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項目部、崗位員工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制止違章作業、處罰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設置現場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現場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監督,並指派專人對工作現場附近帶電部分進行監督。

(2)施工人員進場必須佩戴施工證,施工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防止發生物體打擊和墜落事故。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

(3)施工機械進出現場或在現場作業應遵守有關規定,註意安全;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或場外活動時應註意交通安全;車輛進入現場時,應降低車速,不應大於15km/h;需要切斷道路時,應設置隔離措施,必須有專人引導。施工材料和工器具要整齊地放在指定的地方,不得隨意堆放。

(4)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施工單位應根據動火級別向甲方相關單位和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確認符合動火條件並落實安全措施後,方可動火。

(5)使用臨時電源時,必須配置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並經常檢查漏電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6)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認真檢查其是否完好,有無漏電現象,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儀器。

(7)焊接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具備壹定水平的焊接作業安全知識和技能。

(8)搬運梯子和長物件時,必須放下,防止碰到帶電設備。

(9)在舊管道檢查井內工作時,應註意通風,防止缺氧和有毒氣體影響人或發生事故。在電纜溝內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工具受潮引起漏電,並采取消防措施。

(10)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吐痰、亂扔煙頭等雜物,保持工地整潔。

(11)乙方應認真學習和執行國家頒布的衛生防疫法,做好非典、禽流感等傳染病的預防工作,保證食品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12)乙方做好雨季防洪、夏季防暑降溫、冬季措施,確保生產人員的健康安全和工程質量。

8.其他補充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本責任書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日期年月

安全施工責任書(2)

甲方:

乙方:

負責單位: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和設備安全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壹步明確施工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落實安全責任,根據電力行業頒發的有關安全工作規定的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工程合同的附件。相關規定如下:

1.甲方的安全責任:

1.1甲方提前對乙方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安全施工資質證書進行審核備案,了解以往的施工業績和施工安全情況。

1.2審核乙方提供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企業法人代碼、稅務登記證進行審核備案。

1.3審核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復印件,審核乙方提供的必須經主管部門確認的項目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應按規定及時向乙方頒發施工證書。

1.4甲方對乙方提前提交的項目“三措”方案進行審核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如有必要,或根據乙方的要求和安全規定的要求,應增加甲方的專人進行監護。

1.5協調乙方沿線交叉線路停電協調等工作,必要時與乙方進行現場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人員充分說明現場的工作條件和環境,並交底相關的安全註意事項,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監督施工現場的安全。發現違章作業,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可以及時制止和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負責合同規定的甲方責任。

2.乙方的安全責任

2.1必須具備國家行政部門頒發的有效“三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全套復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施工安全資質證書復印件。

2.2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企業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同時提供法人委托的簽訂經濟合同、安全責任書的證明原件及《進(出)市工程承包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和施工(作業)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並提供主管部門確認的項目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件原件。

2.4開工前,組織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和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註意事項。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做好記錄,必要時邀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提供維修工程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復雜或危險的工程制定單項措施。

2.6禁止未成年人、老人、弱者和殘疾人使用。新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交待現場安全註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後方可進場作業。嚴禁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合作工從事技術性強的工作。臨時民工在接受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工作,乙方應對民工和臨時工的安全責任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運輸工具、設備和工具由乙方提供..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儀器和防護設施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乙方應負責車輛、設備和工具的維修和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人員傷亡的費用。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2.8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各種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並指定安全員。對於在用設備的施工,施工前應與甲方壹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施工中如發現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工,向甲方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並采取措施整改,確保萬無壹失,方可復工。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和設備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所有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持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可能造成損害的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電力和通訊線路采取特殊保護措施。如因無保護或保護不當造成現有設施損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及高低壓線路進行實地踏勘,並為甲方的協調配合提供書面材料。

2.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如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壹責任人)必須及時整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

2.13按合同規定負責乙方的責任。

3、安全評估:

3.1如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安全條例》及安全規章制度,乙方應對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維護不善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壹切後果由乙方承擔。此外,甲方可以取消其維修資格並終止合同。

3.2如果乙方人員積極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在合同期內沒有違反本責任書、安全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的安全工作給予適當的獎勵。(建議獎勵2000元左右)

4.本責任書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責任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簽約日期:?簽署日期:

安全施工責任書(三)

為規範裝飾施工管理,理順裝飾現場施工安全和行為,分清裝飾施工違約責任,保障區域內人員、財物、車輛的安全和秩序,裝飾單位應遵守以下有關規定:

1,裝修施工人員佩戴出入證進出裝修現場,施工人員不得留宿,按規定運輸裝修材料和裝修垃圾,裝修垃圾必須袋裝。

2.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並根據裝飾材料的種類和特點,分類存放,指定專人保管。

3.裝修期間,裝修單位必須配備兩個以上幹粉滅火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室內禁止吸煙和烹飪。壹經發現,取消裝修人員資格。

4.禁止在公共* * *場地堆放裝修材料和垃圾。註意關閉裝修單位的門窗,在管理處規定的時間內施工。

5、室內裝飾工程不得涉及公共設施、公共空間;嚴禁在公共場所進行焊接、噴漆等有礙公共安全的行為。

6、不得隨意刨削、敲打屋面、內外墻和排煙管道,不得擅自穿管直埋電線或改線,水表、配電櫃、消防設施未經申請禁止擅自改動。

7.嚴禁改動或損壞原房屋的承重結構、抗震結構、給排水主管道、消防設施、空調設施、電梯、* * * *排煙管道、屋面防水、外墻、樓梯間、公共通道、門廳、吊頂、屋頂等公共設施。

8、不得改變或損壞原有房屋的結構和房屋內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做好衛生間、廚房、空調房、配電房等室內配套設施的氣、水、電等安全防護措施。

9、衛生間、陽臺、廚房裝修時,必須做防水處理,吊頂部位應預留檢查結構,便於日後檢查和維修。

10,禁止在承重墻、梁、柱上打孔,拆除連接陽臺的墻體、門窗;不適當地增加樓板的靜荷載,包括室內砌紅磚墻,吊頂超載,地面大面積鋪設大理石、大理石等。

11.裝修期間嚴禁幹擾或損害相鄰業主利益的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

12.施工人員和裝修材料統壹進入地下車庫。當施工單位使用電梯運送材料、工具、設備等時。,必須按照電梯管理人員提出的要求或相關管理規定攜帶物品。如果影響電梯,必須提前采取預防保護措施,否則電梯管理人員有權拒絕使用電梯。

13,單位裝修必須在開工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14、禁止利用雨水管道排放生活汙水;不得擅自打開給排水、消防管道、空調主管上的管道;所有主管道在裝修時不允許用裝修材料包裹。如果不可避免,應留壹個檢查口,便於以後的維護和管理。

15.裝修期間,禁止擅自在通風井內開洞,改變其建築結構。

16.裝修期間,不得改變單元正門的原設計位置和寬度。

17,禁止破壞主樓外墻;禁止改變陽臺的建築功能。禁止高層住宅封閉陽臺、改變窗戶尺寸或顏色、在外墻統壹位置安裝空調室外機、按照物業公司的規定和要求安裝安全網。

18、裝修時間:周壹至周五施工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周六日為休息日,禁止施工。如有必要,管理處可根據裝修實際情況調整裝修作業時間。

19、以上未包含的內容,按照管理處審核意見進行施工,裝修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物業管理公司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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