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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的稅費計入成本嗎

無形資產的稅費不計入成本。

因為無形資產的價值通常是通過市場評估或其他方法確定的,而稅費通常是作為企業經營活動的壹部分計算的。然而,在壹些特殊情況下,如無形資產的購置成本包括了相關的稅費,這些稅費可以被計入成本。無形資產的稅費計入規則如下:

1、在購買無形資產時,支出的相關稅費應計入無形資產成本中;

2、在使用無形資產期間,相關的稅費應計入該資產的折舊或攤銷費用中;

3、在無形資產出售或報廢時,與該資產相關的稅費應計入該資產的處置收益或處置損失中;

4、對於無形資產的評估、測試、檢驗、維護和修理等相關費用,如果可以直接與無形資產相關聯,則應計入無形資產成本中;如果無法直接相關聯,則應當作為當期費用計入損益表。

綜上所述,對於無形資產相關的稅費,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合理的分攤和計入,以保證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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