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二年(1863年),陳蘭彬回京受命清理積案,昭雪不少冤案。後又因黃河泛濫成災,奉命大名府賑濟,營救大批災民。並親自到黃河兩岸考察,研究治河要訣,寫成《治河芻言》8卷,提出根治黃河的積極主張。
清政府為培養軍事人才,學習外國技術,決定於清同治十壹年(1872年)開始陸續選派幼童4批***120人赴美學習,是年八月十壹日,任陳蘭彬為監督、容宏為副監督,率領第壹批學童30人赴美留學,這是近代中國第壹批留美學生。不少學生勤奮學習,幾年後就讀完小學、中學而入大學。鍛煉成才的如詹天佑。伍廷芳、唐紹儀、梁敦彥等人,如詹天佑學成歸來後,對我國鐵路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
陳蘭彬在美期間,被委古巴專使,往古巴調查了解古巴華僑受奴役、迫害、買賣、鞭答、生活無著等情況,向清政府提出詳細調查報告。次年與古巴殖民者西班牙當局交涉談判,結果簽訂了改善華工待遇的《古巴華工條款》,解決華工不少痛苦、人身自由和合法權益問題。
清光緒四年(1878年〕,清廷任命陳蘭彬為駐美國、西班牙、秘魯三國公使。在任期間,繼續深入了解僑工情況,關懷僑胞工作生活,多次向僑居國交涉、抗議,以保證華僑利益,深受華僑愛戴。光緒七年奉詔回國。
陳蘭彬歷任太常寺正卿、宗人府丞,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資政大夫,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兼兵部右侍郎、禮部左侍郎,還任駐美國、西班牙、秘魯公使等職。
晚年告老還鄉,主講高文書院,先後纂修《高州府誌》24卷。《吳川縣誌》10卷、《吳川風俗誌》1卷、《石城縣誌》10卷;還著有《毛詩劄記》、《使美記略》、《使美百詠》。《治河芻言》、《泛搓詩草》、《重次千字文》等詩文集。
清光緒二十年(1895年,十二月十四日,陳蘭彬在家逝世,終年7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