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商局能辦股權變更嗎
回答: 可以的
辦理的材料
壹、內資公司
變更登記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變更登記申請書》;(2)有關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文件。屬於出質股權數額變更的,提交質權合同修正案或者補充合同;屬於出質人、質權人姓名(名稱)或者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名稱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稱更改的證明文件和更改後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二、外資公司
變更登記
(1)《外商投資企業股權出質審批登記申請書》(原件2份,提交商務部門和工商部門)
(2)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的原件,僅限於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企業提供)註:需提交股權所在公司設立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行政審批被取消的事項毋需提交。
(3)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提交商務部門和工商部門)註:需提交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後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後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4)公司權力機構依法作出的決議(原件2份,提交商務部門和工商部門)註: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華人民***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和國外資企業法》以及公司章程規定做出關於股權出質決議,決議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壹致。
(5)有關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文件(原件2份,提交商務部門和工商部門)註:出質股權數額變更的,提交質權合同修正案或者補充合同;屬於出質人、質權人姓名(名稱)或者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名稱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稱更改的證明文件和更改後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
(6)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註冊資本已到位的驗資報告(復印件,提交商務部門)
(7)其它有關文件(商務部門和工商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