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辦理身份證取證需要7-20個工作日。
身份證自助領取時間:如果選擇領取身份證,由於流程原因需要20個工作日;
如果選擇快遞寄送,壹般會在7個工作日內收到身份證。
自助身份證辦理流程
1,自助拍照和拍照回執。
2.自助投標
根據提示輸入申請信息,掃描照片回執,現場拍照,采集指紋,信息核對無誤後提交申請並打印“申請回執”憑證。
自助取證:
我收到輸入的身份證號碼或掃描“申請收據”的條形碼,以檢查我的左右手的指紋。其他需要到公安戶籍窗口辦理相關授權業務。
以下是武漢身份證自助辦理點。
江岸區
區戶政服務中心:江岸區勝利街306號027-85391004轉2。
百步亭派出所:文新路9號027-85391069
江漢區
區政務服務中心:江漢區長青路7號027-85767006
動力派出所:131民生路027-85664277
_嘴部區域
榮華派出所:口區建樂村8號027-85394967
長風派出所:古田二路118號027-83848288
三樹派出所:鞍山巷15號027-85672050
漢陽區
湖派出所:漢陽區琴臺大道368號,027-85391355轉770208。
建橋派出所:縣正街100號027-84842121
洲頭派出所:藥企院28號027-85391324
白沙洲派出所:陸家街234號027-88085671
紫陽路派出所:水路社區9號027-88085640
首義路派出所:首義路99號027-88085680
中華路派出所:中華路76號027-88085610
糧道街派出所:鞏崢路1號027-88085580
積玉橋派出所:上龍路23號027-88085569
徐家棚派出所:和平大道868號027-88085530
公園派出所:柴林頭東區1號027-88085500
梅園派出所:丁字橋路110號027-88085554
水果湖派出所:水果湖路33號027-88085732
珞珈山派出所:八壹路301號027-88738494
東亭派出所:東湖路188號027-88085750
南湖派出所:恒安路249號027-88085780
中南路派出所:中南二路8號027-88085700
青山區
區政務服務中心:青山區建設二路50號027-86385939
洪山區
青菱派出所:洪山區黃家湖西路1號027-68893224
獅子山派出所:野芷湖南路8號027-88013182
張家灣派出所:洪山區張家灣39號027-86820006
洪山派出所:卓刀泉南路98號027-87289252
卓刀泉派出所:洪山區羅瑜路461號027-87808564
梨園派出所:楊園南路28號027-86821207
關山派出所:光谷創業街027-87607698
武漢市東西湖區
區政務服務中心:東西湖區吳家山街道二丫路230號027-83255896
常青花園派出所:常青花園平安巷18號027-83936820
凱迪恩區
蔡甸街派出所:蔡甸區河街102號027-84943312。
江夏區
紙坊派出所:江夏區紙坊街道文化路38號027-87918109
黃陂區
前川派出所:黃陂區前川街道西四大道261號027-85903946
新洲區
邾城派出所:新洲區邾城街83號027-86918829
陽邏街派出所:陽邏街59號,15071261580
劉集街派出所:1劉集街027-89130384
陽邏經濟開發區派出所:陽邏街道平江路6號027-86961158
雙流街派出所:雙流街南街027-89708010
辛沖鎮派出所:辛沖街道草湖巷12號027-89170666
李記街派出所:李記街東街36號027-89021221
王集街派出所:王集街王集路2號027-89871173
倉埠街派出所:倉埠街吳斌北路15號027-89061166。
鳳凰街派出所:鳳凰街人民路3號027-89270740
三店街派出所:三店街龍虬街027-89200183
九街派出所:九街東環大道1號027-89570128
徐古鎮派出所:徐古街道馬崗新街1號027-89470108
潘塘街派出所:潘塘街振興路125號027-89430713
東湖風景區
分公司註冊窗口:武昌區東湖路168號027-85398488
武漢化學工業區
區政務服務中心:化工區八吉府街格林路8號027-86869016
武漢開發區(漢南)
區政務服務中心:沌口開發區東風大道88號027-84809867
紗帽派出所:漢南區紗帽街528號027-85398191
東湖高新區
同心派出所:東湖高新開發區劉放路88號027-85391728
關東派出所:關東街道紡織路027-50777217
灌南派出所:高新二路33號027-50777228
鐵雞山派出所:南湖路1號027-85391758
龍泉派出所:秦廟街道027-85391753
左翎派出所:葛花正街198號027-50777380
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
_嘴部區域
崇仁路20號027-8539486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