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服務,包括航空地面服務和通用航空服務。
航空地面服務,是指航空公司、機場、民航局、航站樓向在中國境內航行或停留在中國境內機場的國內外航空器或其他航空器提供的導航等勞務地面服務的經營活動。包括旅客安全檢查服務、停機坪管理服務、機場航站樓管理服務、航空器清潔消毒服務、空中飛行管理服務、航空器起降服務、飛行通信服務、地面信號服務、航空器安全服務、航空器跑道管理服務、空中交通管理服務等。
通用航空服務是指為專業工作提供飛行服務的經營活動,包括航空攝影、航空測量、航空勘探、航空護林、航空掛播、航空降雨等。
2.港口碼頭服務是指為船舶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如船舶調度服務、船舶通信服務、航道管理服務、航道疏浚服務、燈塔管理服務、航標管理服務、船舶引航服務、理貨服務、系泊移泊服務、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務、水上交通管理服務、船舶專業清洗消毒檢查服務、船舶防溢油服務等。
3.貨運客運站服務是指貨運客運站(不含鐵路運輸)提供的貨物配載服務、運輸組織服務、換乘服務、車輛調度服務、票務服務、車輛停放服務等經營活動。
4.救助打撈服務,是指為船舶人員、船舶財產、水域和沈船提供打撈服務的經營活動。
5.貨運代理服務是指接受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以發貨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發貨人辦理貨運代理及相關業務手續,而不直接提供貨運代理服務的經營活動。
6.代理報關服務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代為辦理報關手續的經營活動。
7.倉儲服務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者其他場所,代客戶儲存、保管貨物的經營活動。
8.裝卸服務,是指利用裝卸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在運輸工具之間、裝卸場地之間或者運輸工具與裝卸場地之間裝卸貨物的經營活動。
請根據上面給出的服務來理解。根據上面給出的內容,可以理解為港口保安等服務不包含在物流輔助服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