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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可以出租嗎?

小區會雇傭物業來管理,小區工作需要工作場所。那麽這個屬性可以任意控制嗎?我給妳回答以下問題:產權房能租出去嗎?產權房能算業主公攤面積嗎?物業管理用房如何繳納房產稅?希望對妳有幫助。

小區會雇傭物業來管理,小區工作需要工作場所。那麽這個屬性可以任意控制嗎?我給妳回答以下問題:產權房能租出去嗎?產權房能算業主公攤面積嗎?物業管理用房如何繳納房產稅?希望對妳有幫助。

1.房產可以出租嗎?

不能,因為這是小區物業的辦公住宿專用房,不能擅自出租。而且有明確規定,房子要出租,必須經過全體業主同意。擅自出租或改變用途的,將被警告和罰款,小區其他公共區域不能擅自使用。

第二,物業是否作為業主公攤面積使用?

不完全是。房子的公攤面積是按樓計算的,只有服務於本樓的公共面積才能參與公攤計算。因此,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公司辦公用房、服務於整個小區的小區會所,都不能算作業主公攤面積。

目前國家對公攤面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每個建築因為自身的情況,在這方面都是不壹樣的。根據目前房地產市場的運營經驗,普通多層住宅在無地下設備間、無底層商鋪、無架空層的情況下,分攤系數為10%-15%。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分攤系數在17%-20%之間;高層住宅相對更高。

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築面積。反之,公攤系數=公攤面積÷套內面積,套內面積=建築面積-公攤面積。

需要註意的是,分攤系數不是以單戶計算,而是以整棟樓的公共建築面積除以整棟樓所有室內面積之和。整棟建築的公共建築面積是指整棟建築的建築面積減去整棟建築所有套(單元)建築面積之和,再減去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出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人防工程的建築面積。每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共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即為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共建築面積。

第三,物管房需要辦理產權嗎?

物業管理用房屬於管理區域的公共配套性質,其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物業管理用房是指按照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有關規定建設的房屋,由開發建設單位按建設成本移交給購房的業主集體,作為物業管理辦公室的用房,工作人員負責工具、材料的保管和保管。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四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書面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三、物業管理用房如何繳納房產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規定,房產稅由實際經營(包括自營和出租)業主在住宅區內擁有的經營性房產的托管人或使用人繳納。

(2)個體戶按房產原值扣除10%至30%後的余值評估。沒有財產原值或者所有人擁有的財產原值不能與其他財產準確區分的,由財產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參照類似財產核定財產原值;出租的,按租金收入計算。

以上是物業管理用房能否由本人出租的相關法律知識。如果小區居民發現物業管理用房被物業管理公司出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業主大會反映,由全體業主協商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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