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體工商戶 納稅標準 : 1、銷售商品的繳納3% 增值稅 ,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 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 個人所得稅 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二、核定征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壹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妳壹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 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 個人所得稅法 》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 工資 、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後)。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並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 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壹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