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i安采暖期每年22: 00開始於11,次年結束。
2.供熱企業將對供熱機組、換熱站和供熱管網進行維護和檢修;
3.居民在整個采暖期內不需要使用供熱服務的,可以在采暖期開始前向供熱單位申請停供;
4.供熱單位分區處理後,用戶只需繳納總熱價的30%作為基本熱費。
采暖期劃分標準:
1,根據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不同地區采暖期起止時間會有所不同;壹般來說,北方地區采暖期較長,而南方地區可能沒有固定采暖期或不供暖;
2.采暖期的劃分通常考慮連續幾天的平均氣溫低於某個標準值,如5℃或8℃,作為開始供暖的依據;
3.政府相關部門將根據實際氣候變化和居民需求調整采暖期起止時間,保障居民供暖需求;
4.供熱企業需在采暖期開始前進行設備維護和管網準備,確保供熱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5.采暖期結束後,供熱企業將對供熱系統進行維護,為下壹個采暖期做準備。
綜上所述,Xi安采暖期定於6月165438+10月10日22時開始,次年結束。供熱企業需完成相關設施維護,居民可申請停止供熱服務,處理後只需繳納30%的基本采暖費。
法律依據:
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熱價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由省(區、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熱價定價機關)制定。被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熱價,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價格主管部門負責。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協助物價部門管理熱價。有條件的地區,熱價可由供熱企業(單位)和用戶協商確定。具體條件和程序另行制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款項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五十壹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護和養護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需要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54條
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繳納電費。用電人逾期不繳納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用電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暫停供電。供電人依照前款規定中止供電的,應當事先通知用電人。
第六百五十六條
供水、供氣、供熱合同參照適用的供用電合同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