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壹些符合條件的人,可以享受退款。根據規定,參保人在繳費後、進入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可以返還給其家屬。
保險費退款流程如下:
1.登錄電子稅務局-社保費管理界面。如果有多個公司號,需要選擇公司號登錄。
2.在左側菜單中選擇社保文書管理-社保費退款申請,進入受理界面:如果沒有錄入存款賬戶,會提示“尊敬的繳費人,您目前沒有錄入退款的銀行賬戶信息,請點擊確定進入銀行信息錄入界面”。點擊確定後,界面會自動跳轉到新的存款賬戶賬戶報告,輸入“銀行賬戶信息”,點擊保存。
3.進入社保費退款申請受理界面後,輸入“退款信息”和“退款辦理信息”,點擊“增加”進入員工退款明細查詢界面。
4.在員工退款明細查詢界面選擇保險歸屬、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繳費期間、繳費日期、電子稅務發票號碼。勾選需要退款的記錄,在受理界面點擊“增加”生成退款信息。
綜上所述,如果用人單位因系統原因多次錯繳社保費用,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申請退款,適用此流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